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聘任合同样本

时间:2022-06-18 12:05:04 浏览量:

 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聘任合同(样本)

 (供参考)

 甲方:××××大学 乙方:

 为保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 2015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青年学者岗位聘期为 三年。

 聘期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目标及 工作 任务 (注:本条内容应参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 2015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本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尽可能分年度制定,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 、 岗位 目标:

 二 、 工作任务:

 1.人才培养:

 (包括培养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等。)

 2.科学研究:

 3.团队建设:

 4.学科建设:

 5.其他任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的 权利 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2.甲方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注:本条应具体化。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如: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办公条件、招生条件、工作助手等,支持其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保证其完成合同规定的岗位目标及工作任务。)

 二 、乙方 的 权利 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享受教育部每年 拾 万元人民币的青年学者奖金;同时享受甲方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其他待遇。

 (注:甲方可对乙方实行协议工资制,青年学者奖金可作为协议工资的一部分。)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若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4.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应全职在甲方青年学者岗位上工作,不得兼职兼薪,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6.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青年学者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及工作任务;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

 7.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乙方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 (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

 第四条

 考核

 1. 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考核时,乙方须向甲方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

 2.甲方对乙方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结束后,由甲方进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严重不足、违反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规范或法律、未经甲方和教育部同意调离受聘单位,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合同,提请教育部停发奖金,视情况撤销入选资格。

 (注:由外单位引进的人选,在合同中须明确提出:到岗时间不足或聘期内调动的,停发奖金、撤销入

 选资格)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违约责任可具体化,如停发长江学者奖金、提请撤销入选资格等)

 3.聘期内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平等协商,做出补充规定,并报教育部人事司备案。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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