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8 09:25:03 浏览量:

 XX 县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 县委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 发〔2018〕XX 号)和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为扎实开展财政系统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查找解决突出问题,服务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大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引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服务,为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各科室、各单位按照“五查五整治”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精准施策,防止形式化、走过场。

 (二)以企业满意为目标。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对接、及时协调,立即办、马上办,

 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满意,展现财政系统优良的工作作风。

 三、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XXX 县委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 发〔2018〕XX 号)文件精神,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突出财政职能,积极开展“优化六个环境”、“八大专项行动”和“五查五整治”活动,支持企业“落地生根、突破瓶颈、减负增效、转型发展”,推动企业“少跑腿、降负担、增活力”,支持打造企业满意的营商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进企业,送政策,问需求”活动。梳理涉企税费、融资、担保、创业等各类财税金融政策,印制《惠企宣传册》,免费发放到企业。开通担保公司微信公众号,印制“服务联系卡”,方便企业咨询政策。对全县中小企业开展“拉网式”问需,建立台账档案。

 (二)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PPP)、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服务等领域,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并举,落实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消除民营资本参与竞争的壁垒,为民营经济参与项目投资竞争,创造公平环境。

 (三)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配合物价部门制定公布 XX 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收费,非目录清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收取。

 (四)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包括取消、暂停、降低征收标准或免征政策。积极支持税务机构合并后税务服务工作,深化“营改增”改革试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把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五)支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支持配合主管部门,对信守投资承诺、完全履约的企业,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及时兑现相关优惠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加强资金调度,支持各镇(街道)做好涉企优惠政策兑现工作。

 (六)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运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天使创业投资资金,开展“X 科贷”、“X 微贷”、“小微创业贷”、“网商贷”业务,发挥兴企担保、兴宁小贷平台功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七)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1000 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设立科技创新专

 项资金 1000 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配合发改委、科技局等主管部门,落实工业经济提升三年计划扶持政策。

 (八)加快涉企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实行涉企项目资金“清单式”管理,动态掌握项目资金拨付情况。配合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资金,在文件下达、手续完备的基础上,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企业,加快资金流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九)加强涉企项目资金申报服务。研究扶持企业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和企业,争取涉企扶持项目资金。在满足上级要求情况下,增加申报频次,精简申报材料,压缩申报要件,降低申报成本,为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提供便利。

 (十)打造“亲商重商”财政文化。开展“科学理财,惟公为民”的财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把优质服务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把“亲”、“清”政商关系寓于优质服务全过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两个安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 XX 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县财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谋划、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主体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每周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到具体责任人。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加强督导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对各镇(街道)财政所、园区财税与融资处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推动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即强化“五个一”工作措施:针对一项工作任务,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形成一套问题清单,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形成全面、完整的工作资料,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肃考核问责。营商环境建设列入全年科室工作考核范围,主体办要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上级督导检查中涉及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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