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各基层单位的综合治理,强化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农安县民政局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和其它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可疑迹象和犯罪嫌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报告。
二、要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教育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遵纪守法,协助学校、家长教育做好流失学生转化工作。
三、做好防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要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制定具体防火措施,防火设备要齐全,并且经常进行检查,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四、做好防治灾害事故工作。
要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要根据本单位和季节等特点,确定预防重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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