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编制说明

时间:2022-06-17 17:55:03 浏览量:

 附件 2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 任务来源 (项目计划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510号)文件,计划编号为2019-01-072项。

 负责起草单位 铜陵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单位地址 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1号 参与起草单位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陵市明智标准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铜陵市质量协会 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2019 年 11 月,收到《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后,立即向标准归口省民政厅做专题汇报,成立标准编制小组,以省民政厅副厅长高光权为组长,成员有阚家安、杨宏斌、高双英等同志组成标准编制小组。

 标准起草过程:召开了起草工作组工作会议,明确了地方标准起草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确立了工作重点和进程安排。工作组起草组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形成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制定的总体思路、标准框架,拟订了工作计划,明确了起草组成员及相关职责等,确保高质量的推进标准编制工作。

 收集了中央和安徽省有关对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要求,并对省内外相关社会组织监管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社会组织监管工作需求,就标准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研究了标准的编

 写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编制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初稿。

 征求意见情况:2020 年 1 月至 6 月,由工作组牵头负责通过安徽省民政厅社管局、文稿邮寄、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对初稿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稿。

 公开征求意见:将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再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

 标准评审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必要性: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标准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谐建设、幸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义:制定《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标准,规范和统一社会组织监管,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做好我省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探索制定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指南》的制定有利于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提升我省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有利于健全我省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标准标准原则:

 1、本标准有着充分的可行性及现实意义为原则。

 2、本标准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原则; 3、以符合已颁布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为原则; 4、“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标准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政策法规 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 3、严格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督形式、监管流程。主要条款说明如下:

 第 3 章主要对涉及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术语进行明确定义。

 第 4 章主要规定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应遵循“依法监管、分级管理、随机抽查、高效便捷、社会共治”原则

 第 5 章主要规定了社会组织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登记监管、行业监管、财务监管、税务监管、审计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管。

 第 6 章主要规定了社会组织监管形式主要包括:例行检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

 第 7 章主要规定了监管检查工作流程,并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图

  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无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无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目前,国内外尚未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方面的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本标准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本标准已在铜陵市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广泛运用,效果明显。标准发布后,全省范围内开展宣贯活动,安徽省民政厅将在全省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推广运用。

 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注:没有的请填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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