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06-17 12:50:03 浏览量:

 上海市民政局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整改福利彩票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强化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工作管理运行长效机制,全面建设阳光福彩,推动本市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统一要求,自 2015 年 7 月至 12 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

 一、

 指导思想 以民政部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阳光福彩”为主题,以公开透明为核心,以回应社会关切为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操作,安全规范运行,管好用好资金,加强信息公开,促进福利彩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提升和树立福利彩票良好公益形象与公信力,彰显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和公益使命。

 二、

 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勤皓局长任组长,周静波副局长、桂余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社会福利处、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处、宣传和信息化处、政策法规处,以及市福彩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任组员。

 局领导小组下设指导协调组、销售管理组、公益金管理组、信息公开组、监督检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指导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制定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度、办法等文件;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

 2. 销售管理组:由市福彩中心牵头负责,局政策法规处协助,各区(县)福彩机构配合,对现有销售规章管理制度梳理、更新、完善。

 3. 公益金使用与管理组:由局计财处牵头负责,各区(县)民政局配合,对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章立制。

 4. 信息公开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宣传和信息化处协助,各区(县)民政局、各级福彩机构配合,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内容。

 5. 监督监察组: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协助,局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民政局和各级福彩机构配合,负责建立对福利彩票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防止问题发生,做到持续改进。

 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福彩中心。

 三、

 任务与措施 (一)建立健全本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制度体系。

 1. 修订并落实本市福彩销售场所标准;修订投注设备管理与维护管理办法。

 2、 加强彩民服务,完善沟通渠道;完善福彩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

 3. 完善本市福彩游戏营销工作机制。完善派奖和营销工作流程,依规派奖营销;做好营销效果评估。

 4. 修订本市区域销售福彩品种的开奖兑奖工作规程。健全开奖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开奖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5. 完善与落实游戏研发机制。严格按照《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执行本市福彩新游戏报批及上市的有关规定。

 6. 完善与落实本市福彩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管理规范,优化操作规程;健全核心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7. 完善与落实市区两级福彩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建立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完善年度收支计划和决算报告制度;修订彩票资金账户管理办法;修订资金缴交管理办法。在加强福彩机构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本市区级福彩机构管理办法,由市民政局颁发执行。

 8. 完善与落实对外合作和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重大对外合作和采购事项研究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审核程序;加强对与技术服务商合作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

 9. 建立本市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立福利彩票社会责任信息收集机制和交流平台;完善社会责任培训体系;制定社会责任绩效考评管理办法。2016 年起每年向社会发布上海市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

 10. 完善与落实市场调控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国家与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福彩市场调控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本市福彩发行销售管理制度,涉及公众利益部分向社会公开;建立本市福彩销售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与健全福彩行业群众满意度调查与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1. 完善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和自身建设机制。完善与坚持执行彩票机构人员回避制度;坚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和职业自律;完善与落实福彩管理机构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福彩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制度。

 (二)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 管理制度体系。

 1. 完善公益金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民政部制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本市相关管理办法;针对分配、使用、评价及监督等关键环节,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程。

 2. 建立健全公益金分配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公益金项目评审制度。

 3.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项目单位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4. 完善公益金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立项相挂钩;完善公益金使用情况督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益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制度。

 1. 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福彩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完善与媒体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2.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舆情分析与应对工作机制;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紧急信息发布程序。

 3. 完善本市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完善福彩公益金公告的制式模板,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晰公开方式,明确公示时限;完善公益金资助项目设立标识的管理制度。

 4. 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宣传工作。做好本市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汇总;制定本市福彩公益金项目宣传计划;完善与彩民、媒体及社会各界交流互动工作。

 四、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 2015 年 年 7 7 月至 8 8 月上旬)。

 市、区两级民政局和福彩机构要围绕《审计结果公告》,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建设“阳光福彩”行动方案。7 月下旬,召开市民政系统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议。各区(县)行动方案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前报市民政局办公室,并抄送市福彩中心。市民政局行动方案于 2015年 7 月底前上报民政部。

 (二)贯彻落实阶段(5 2015 年 年 7 7 月至 2 12 月)。

 市局各相关部门、区(县)民政局以及福彩机构要围绕制度建设、发行销售、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根据本方案中所明确的任务和具体措施,逐项细化,落实措施要求。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市建设“阳光福彩”的工作将清理完善后的各项本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制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体系、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制度汇编成册,以便监督执行。

 (三)督导 检查阶段(5 2015 年 年 8 8 月至 1 11 月)。

 市局领导小组将以实地督导、检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市局各相关部门、区(县)民政局以及各级福彩机构阳光福彩建设工作动态,并通过本市社区服务热线与“福彩客户服务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促进专项行动任务落实。期间,适时接受民政部、中福彩中心,对“阳光福彩”建设行动专项督查。

 (四)总结报告阶段(5 2015 年 年 2 12 月)。

 专项行动收尾阶段要自下而上进行检查总结,形成本地区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区(县)总结报告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前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市民政局总结报告于 2015 年12 月底前上报民政部,并抄送中福彩中心。

 五、

 有关要求 1 1 、

 提高思想认识。自去年 11 月国家审计署对彩票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以来,本市福利彩票系统已进行了多次针对性的整改工作,专项审计中也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对此次建设“阳光福彩”行动容易产生模糊认识。市、区(县)民政局及福彩机构一定要深刻认识建设“阳光福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2 2 、

 坚持问题导向。市、区(县)民政局及福彩机构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成因,治标与治本结合,既解决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又做到举一反三,立足长远,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

 3 3 、

 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县)民政局及福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对常态性行为予以制度性规范,堵塞漏洞,防微杜渐,推动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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