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障碍与出路
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这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符合以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国家和区域的“软实力”,在国际和区域竞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历史潮流。同时,也符合北京拥有丰厚知识资源和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文化创意产业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相关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具有风险投资性质。从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经验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各类生产要素和文化资源能够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以利于吸引各类创意人才进行创意投资;具有催生各类创意产生和产业化的“洼地效应”。
二是具有市场化的风险投资政策体系和规范的资本市场,能够为创意产品从孵化到产业化发展提供一条龙的投融资和市场中介服务,能够形成区域性的创意产业的投融资中心。
三是具有由创意所形成的版权、著作权保护的良好法律体系、政策条件和保障措施,能够形成区域性的版权和著作权交易中心。
四是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持续增长的文化消费市场空间和相关产业条件,如高科技产业、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服务业,从而与创意产业形成互为支撑、相互融合、互动发展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从以上条件看,北京在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方面已经具备了诸多有利的因素。第一,北京人均 GDP 在 2005 年已超过 5000 美元,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文化消费市场持续增长,空间巨大,为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第二,北京的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产业机构众多,已初步形成了由文艺演出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广告和会展业、古玩艺术品产业等组成的完整的文化产业体系。第三,北京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与创意产业相关的高科技产业,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基础雄厚,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创意人才集聚、成长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环境。第四,北京市委、市政府已明确文化创意产业是未来的产业发展重点,正在着手制定包括规划布局、法律法规、投融资服务、财政税收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
应当看到,北京虽然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具有诸多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但也面临着若干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难点。制约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体制性因素主要有:部门和行业分割依然比较严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国有文化经营单位未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落实,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文化政策和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我认为,其中的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条块分割,是影响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最大障碍。目前在北京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文化产业机构和文化创意人才存量,除了有数十万之众的“北漂”和个体户外,绝大多数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文化、新闻出版、
广播电视等文化机构又分别隶属于北京市、中央部委、军队等。特别是在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创意产业的核心领域,创意人才数量最多,而北京市的文化机构和创意人才则相对有限。由此可见,如果不能有效地突破传统的条块分割体制,实现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目标就很难实现。
那么,究竟出路何在呢?我认为,借鉴上面谈到的国际上创意产业形成条件的经验和近年来北京发展高科技产业的经验,可以考虑两种途径和方式:一是依托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其相关园区的科技、创意人才和配套条件,重点发展软件设计、工业设计、品牌和广告等生产性创意产业,提升电子工业、制造业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换代;二是在现有创意文化机构和人才比较集中的区域,根据各自不同特点,设立富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总之,在一个具备基本条件的特定区域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府通过制定有关的扶持政策,优化外部环境,营造产业和要素集聚的小气候,有利于突破条块分割的体制性障碍,盘活和优化存量文化创意资源,吸引增量创意人才和生产要素,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洼地”效应。这是北京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必要途径和现实选择。
当然,文化创意产业除了在投资风险方面和高科技产业相同外,毕竟有不同于高科技产业的自身特点。目前,由于文化创意产品及其企业的高科技性质还难以界定,因而无法享受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实践上成为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又一大难题。我认为,在当前文化创意产业的起步阶段,可以考虑按照有利于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原则,使一般文化创意企业暂时比照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同时,要抓紧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探索,提出一套对文化创意产品及其企业性质进行界定的简明扼要的评价指标。
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关注三种需求、四个市场 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关注三种需求: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不断增长的文化创意产品的最终消费性需求、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性需求和文化体制改革带来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性及体制性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是,在个人最终消费的内容上,对制造业及物质性产品的需求比例逐渐降低,对服务性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在服务性产品中,对精神性产品,尤其是文化创意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文化创意产品具有广泛的最终消费性需求。与消费性需求的增长不同,生产性需求的动力来自产业结构自身调整与变化。从经济增长方式的演变上看,基本遵循着从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阶段向创新导向阶段转变的过程;从经济增长的结构看,发达国家普遍出现二、三产业的融合趋势,文化创意产业在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优化经济增长质量、提升就业机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广泛的生产性需求。
在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可以有两种作为,一种是以强势推动方式,促使资本、创意能力等资源要素迅速向文化创意产业汇聚,从而推动产业快速起步;另一种是政府通过创造最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整体性政策环境和氛围,培养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性、内生性的发展能力。显然,强势推动能收到快速回报,但其短期效应也将接踵而来。相反,通过培养产业环境,实现产业的内生性成长,其产业自身可持续性发展将可*得多。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而带来制度性和政策性需求。
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关注四个市场:北京本地文化市场、全国(两岸四地)文化市场、全球华语文化市场和全球文化市场。这既是由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定位决定的,也是由北京作为全球华语文化的中心地位所决定的。这四个市场,对于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于北京本地文化市场而言,为北京每年1500多万常住人口和数百万境外旅游观光人口以及1亿多国内观光人口提供充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这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首要的目标。对于国内文化市场而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担负着融合两岸四地产业资源、引领产业发展潮流、向市场提供具有充分竞争力的高端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国内文化创意产业不断创新的责任。对于全球华语文化市场而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任务是尽可能多地为海外华人和全球华语文化市场提供内容丰富、充满中华文化气息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国文化在海外华语世界的凝聚力。对于国际文化市场而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任务就是积极参与全球主要国家间的文化贸易竞争,开拓全球文化市场,向全球提供富有创意的中国优质文化产品,不断扩大中国在全球文化贸易中的地位。
文化创意产业与北京城市营销 “城市营销”概念来源于西方的“国家营销”概念。《国家营销》一书的作者,菲利普·科特勒认为,国家其实是由消费者、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实际行为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因此,国家也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像一个企业那样用心经营。由国家营销概念衍生而来的城市营销也力求将城市视为一个企业,将城市各种资源、产品、企业、
品牌、文化氛围、投资环境乃至城市形象进行全方位营销。全方位营销相对于过去静态的、局部的“景点”营销和“项目”营销,是一种体现城市整体形象和特征的系统营销。
在城市整体系统营销过程中,文化创意产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能以直观形象的方式体现城市风貌;其次,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大的整合作用,可以形成相关产业链,从而带动相关产业链的整体营销;再次,文化创意产业对良好创意的孵化作用,也会推动城市营销方式的不断更新。
例如:韩剧《大长今》融合了韩国美食、医药等传统文化,并将首尔及周边地区、济州岛、全罗道、忠清道等地的自然风光充分展现其中,以直观形象的方式为上述地区乃至“韩国”整体大大地营销了一把。实际上,韩剧作为韩国一大文化创意产业是有一整套城市乃至国家的营销计划在内的。
北京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城市营销的重要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应主要解决观念、机制和策略三个层面的问题。
在观念层面,应该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观与城市营销观结合起来。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真正把城市整体形象“营销”出去。以文化创意产业为龙头,以相关产业链为主体,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创造力为目标,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牢固树立“创意北京”的品牌。在目前中国文化贸易严重逆差的情况下,北京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既关乎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会对其他城市和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在机制层面,应建立鼓励相关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同时制约内部企业恶性竞争。对好的文化创意产品给予奖励或补贴,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打破行业间、产业间的各种壁垒。
在策略层面,要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挖掘本市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在大众文化成为主要文化形式、文化贸易日益成为现代贸易主要内容的时代,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必须与现代媒体相结合,才能激活传统文化资源,并通过现代市场营销策略的实施使之为世界所认知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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