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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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LSZC-2020-065

  招 标 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执行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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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2 第五章 电子报价文件格式 ........................................................................................... 26 第六章 评分标准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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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县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LSZC-2020-065 3、招标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长斌 电话:13884726308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永娟、郝麟 电话:18654779217/157637749545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文件。

 7、本项目采购预算价:756 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投标文件; 5、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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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

 ④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⑤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登录、注册,响应、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签字盖章及交标等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 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 18:00 前(北京时间); 2、方式:网上下载。

 四、报价文件上传及解密时间 1、报价文件上传时间:2020 年 07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2、解密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00 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 09:30(北京时间);在解密时间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开标室解密或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开标室(梁山县人民北路 79 号梁山建设银行大楼十楼)。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七、重要说明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报本项目,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采购文件或参阅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操作流程。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招标人或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告同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nggzyjy.gov.cn/LiangShan)、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发布。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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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单位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长斌 联系电话:13884726308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永娟、郝麟 联系电话:18654779217/1576377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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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4 地点 梁山县境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7 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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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要求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梁山县乡镇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 年)成果审查报批及成果备案(最终成果及时间要求以国家、山东省的法律法规、规范、编制导则以及相关文件要 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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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总费用由甲方分期、按约定的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二阶段:初次正式汇报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前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四阶段:项目完成报批前,支付合同额的 10%。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10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 获取招标文件时 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 18: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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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jnggzyjy.gov.cn/liangshan)、济宁市公共资源 【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点击项目按系统要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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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所制作的投标文件; 5、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

 ④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⑤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办理登录、注册,响应、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签字盖章及交标等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 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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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4 报价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价截止日期 15 日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箱、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出问题。

 16 招标人答疑、澄清 或修改招标文件价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价的答疑、澄清或修改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8 构成招标文件价 的其他材料

 澄清文件及答疑文件

 19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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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时间及操作方法 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 传 到 济 宁 市 公 共 资 源 【 政 府 采 购 】

 交 易 网 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

 具体操作:

 登录“ 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采购项目—> 项目投标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2、解密时间:2020 年7 月28 日09:00 至2020 年7 月28 日9:30(北 京时间) ,在解密时间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开标室解密或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2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1 日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收到修改后 1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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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24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5 投标保证金及履 约保证金

 无

 26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2017 年至今

 27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 年至今

 2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 份要求

 2017 年至今

 29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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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及签字要求 在发布中标公示后,中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人和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 4 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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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开标室(梁山县人民北路 79 号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大楼七楼)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2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33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单 位

 否,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候选人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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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元整(¥7560000.00 元)

 采购控制价是采购人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 于采购控制价,也不得低于成本价格。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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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需要上传的证件和资料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同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

 一、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仅授权委托人提供)⑤投标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电子报价文件格式)⑥资质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须扫描原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缺少上述任何 一项证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需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未上传的不予加分。上述资料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否则投标人承 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注:全文原件是指彩色电子扫描件,按系统要求上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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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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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原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依据相关有关政策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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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 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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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 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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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 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成交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带来 损失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39

 相关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 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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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说明 1、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报本项目,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 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或直接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首页, 点击下方“注册”按钮通过邮件直接激活)。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0537-3202114。已办理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可直接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过 程中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解密不成功的,其后果由 供应商自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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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惩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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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秩序稳定,特通告如下: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一)非法组织、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的黑恶霸痞。

 (三)伪造、借用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围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揽政府采购项目或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子邮箱:lsgcshceb@126.com。

 举报信箱:梁山县人民北路 79 号建设银行大楼十楼。

 邮件寄送地址:梁山县人民北路 79 号建设银行八楼,邮编 2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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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另外进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 // www .c c gp - s h an d on g.g o v. c n/ )右则系统入口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潜在供应商未及时注册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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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和服务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存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l)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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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

 报价预备会 不召开报价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价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价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6)评分标准 对招标文件价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价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价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价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价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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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采购单位对于招标文件价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通过县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通知所有确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财务会计制度状况 (五)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六)本项目拟配备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七)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或证明 (八)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九)税收缴纳记录或证明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商务部分 (一)报价表 (二)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 附件一:节能(强制类)产品证明文件 (三)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 附件一: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文件 (四)综合说明三、技术部分 四、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次为一次性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报价形式:折扣率。

 3.2.3 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形式,本项目报价包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履行 文件中约定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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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报价,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的,经 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其报价将被否决,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服务期间所需的调研、咨询、专家评审、政府审批、管理费、食宿费、交通费、工作经费、技术培训、地形补测、现场踏勘、外协、保险、税费、验收(包含第三方验收费用)技术服务以及后期服务费用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费(58520 元)应分摊在报价中。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需要上传的证件和资料”

 3.5.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付使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单位的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在发布中标公示后,候选人单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人和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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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各一份。

 3.7.5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及证件资料上传、解密、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需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开标; 2、按照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顺序,电子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当报价金额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质量目标、交付使用期及其他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报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 6.2.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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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单位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6.2.2 评审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2.3 初步评审中要求: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单独分项报价,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不予认定。

 (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价格折减;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谈判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评标委员会根据即定的评审方法及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列顺序(即评审合格且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向招标人推荐 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形 成书面报告。采购人在推荐的三名供应商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放弃、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三名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候选人中标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无正当理由不可放弃中标。

 7.1.2 经评审的综合得分相同的,依次按投标报价高低、技术部分得分高低、商务部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即先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报价一样,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一样,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以上全部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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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3 编制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报价一览表; (5)

 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 (7)

 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

 确定的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1.4 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7.1.5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7.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7.1.7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1.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7.1.7.3 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19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2

 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同时在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政府采购购监管网、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单位将壹份合同原件送梁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单位还应当给对超过部分予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向中标候选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 (中发 2018 年 44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99 号)、《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梁山县实际情况, 开展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全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具体为小路口镇、韩岗镇、拳铺镇、杨营镇、韩垓镇、馆驿镇、小安山镇、寿张集镇、黑虎庙镇、马营镇、赵堌堆乡、大路口乡 12 个乡镇及全域 30 个村庄(符合应编尽编要求的村庄)。

 二、工作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 18 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 号); 3、《自然资源办公厅生态环境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 号);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 2019〕38 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8、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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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 号); 11、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 12、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

 具体为小路口镇、韩岗镇、拳铺镇、杨营镇、韩垓镇、馆驿镇、小安山镇、

  寿张集镇、黑虎庙镇、马营镇、赵堌堆乡、大路口乡 12 个乡镇及全域 30 个村庄。

 2、规划期限:2020-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19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目标 年为 2025 年,远景可展望至 2050 年。

 四、编制内容 根据《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导则和规范要求,结合梁山县现状发展诉求及梁山经济、社会及资源禀赋条件,确定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基础调研、评估分析、成果编制三大阶段十一大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1、强化基础分析 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形成统一底图底数.以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县(市)双评价、专题研究有关结论,总结乡镇现行空间类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 在问题。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方法,客观分析 乡镇资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情况、变化趋势、结构布局、空间绩效,总结特点和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2、突出刚性传导 对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指标,包括人口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建筑规模等;优化和细化“两线三区”边界,落实战略留白用地要求。

 3、明确发展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接黄河沿岸、运河两岸等特定地区的相关要求,明确疏解提升、智力完善等不同类型乡镇的规划引导策略,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发展格局。提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社会经济、资源 保护、开发利用、城乡品质、整治修复等五

 22

 个方面的规划目 标和具体管控指标,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4、筑牢生态本底 聚焦非建设用地管控,制定《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要素要点规划编制指引》,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明确划定生态控制区内的重点管控地区,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5、落实减量提质 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实施, 明确乡镇域范围内各村庄集体产业用地近期减量任务,为集约优化布局后的集体产业用地发展方向在乡镇层面做好统筹谋划。

 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建立差异化减量引导策略,推动集中建设区新增用地域乡村地区低效用地减量捆绑挂钩,明确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未予保留的国有建设用地减量实施路径。

 6、全域全要素管控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格局,坚持以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为前提,坚持农地农用,逐步实现生态要素从数量管控向布局优化、质量提升转变。科学划定用途管理复区,有效解决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冲突的问题。

 7、坚持多规合一 发挥乡镇在统筹城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步制定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治理等专项规划并做好衔接。

 根据乡镇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使用、建设维护经济为原则,为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创造条件。

 8、优化村庄布局 适应乡村地区土地资源管理需要,体现“村地镇管”要求。梳理个村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等用地底数、权属使用情况以及土地经营和土地流转情况。按照《梁山县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域村庄布局。

 9、促进产业融合 乡镇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 5%),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并合理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0、加强风貌管控

 23

 挖掘乡镇历史文化内涵,注重规划和保护相结合;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与节点。

 11、确保成果质量 按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把数据成果作为规划成果审查的重要内容, 确保提交成果的图文一致、图数一致、图表一致、图图一致。

 (二)村庄规划 根据《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文件要求以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村庄分类结构,本次乡镇全域村庄(符合应编尽编要求的村庄)的工作任务包括:

 (1)

 根据村庄类型,提出对现状村庄保留、保护或撤并的规划导向,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规划撤并村庄安置用地,对合并村庄集中建设区做好发展引导。

 (2)

 统筹村庄建设管控,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提出村庄人口、 建设用地、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以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标准等指标控制和管控要求,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村庄规划指引。梳理村庄开发建设的正、负面清单,引导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发建设。

 (3)

 结合乡村人口流动、结构和分布变化,综合新产业新业 态发展、人居环境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针对不同类 型乡村,合理预测村庄人口规模、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提出优化农村居民点布点、产业空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的目标原则、空间策略。

 (4)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强化水系水体、自然植被等生态空间保护, 并制定相应的管制措施。

 (5)

 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域内国土空间,优化调整乡村各类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类设施,重点解决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村民建房等问题。

 (6)

 保护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控要求。

 (7)

 建立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村级组织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教育、自主监督的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

 五、成果要求 梁山县乡镇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衔接一致。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达规划结论,应明确表达规划强制性内容,包 含文本条文、表格。

 24

 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空间基准,以第三次全国国 土调查成果经规划基数转换后的数据作为现状基础数据。图件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明确标示项目名称、图名、图号、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等。

 3、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逐级上报备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4、附件:规划说明、规划编制情况说明、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 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日 期 :

 26

 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乙方(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

 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 公开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 本合同附件 6. 供应商最终承诺书二、服务内容 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 总费用由甲方分期、按约定的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二阶段:初次正式汇报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前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 第四阶段:项目完成报批前,支付合同额的 10%。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27

 五、服务期限 要求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梁山县乡镇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成果审查报批及成果备案(最终成果及时间要求以国家、山东省的法律法规、规范、编制导则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乙方提交代理服务费。

 七、违约条款 1. 服务经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可拒绝付款,为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服务总额 0.3%支付违约金; 3.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 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八、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梁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梁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首先采 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

 28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报梁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柒份,均须报梁山县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壹份,备案后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淄博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留存贰份。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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