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恩施州10月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21 10:25: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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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恩施州10月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恩施州10月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10月下旬,州督查考评办公室统筹组织开展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法治恩施建设、“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10月21日至25日,州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公安、人行、银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八县市及恩施高新区,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台账资料、走访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照《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查工作清单》逐项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开展情况较好,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有序、风险可控。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县市人员未完全到位。根据州委主要领导关于“县市金融办人员配备需3人及以上”的要求,来凤县金融办人员还需充实。截至督查组现场督查时,来凤县金融办有专职副主任1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1名,还有1名工作人员尚未到位。

二是宣传教育未全覆盖。年度集中宣传月、季度集中宣传周、月度集中宣传日的要求未完全落实;商务楼宇、农贸集市、农村村部等3类场所还存在宣传盲区、覆盖率较低。

三是非法金融广告清理不彻底。各县市小街小巷、商务楼宇、小区楼栋等隐蔽区域还存在张贴非法金融广告的现象,非法金融广告的日常性、常态化清除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和陈案积案处置存在薄弱环节。各县市均未兑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需加大非法集资群众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利川众人广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15年11月立案,按照省处非联席会议和省处非办要求须于2019年底前终审审结,但该案才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已经审结的案件,也均因资产变现难或无资产处置造成清偿难,导致无法销号。

五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不乐观。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主营业务已处于停滞状态;风险补偿不到位,由各县市政府增信或担保的金融产品后期风险处理和风险补偿过程中,存在少数县市政府兑现政银合作协议不积极、风险补偿到位难的问题;扶贫小额信贷也存在因贷款贴息不及时,风险分摊补偿不到位、不良率较高的情况;虽然全州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银行尤其是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率已接近可承受的极限,如不能及时化解,将对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既要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始终保持战时状态,又要加大金融专业人才调配,充实专班人员力量,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在州内各高校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针对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集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村“尖刀班”、法律服务宣讲团、综治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上门宣传;扩大微信公众号宣传,充实、丰富“恩施金融”公众号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三是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全州综治网格员开展识别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知识培训;持续开展非法金融广告清理专项行动;修订完善《非法集资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扩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范围;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提示。

四是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扎实开展非法集资陈案积案攻坚行动,加大与公、检、法的协调力度,开展非法集资重点难点问题会商,解决非法集资追赃挽损、涉案财产处置等难点问题,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进度。

五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缓解金融债权案件司法清收“堵点”,开辟金融债权诉讼绿色通道,提高立案、审判、执行效率,对涉及大额金融债权案件快审快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化解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存量。

二、关于法治恩施建设

10月21日至10月31日,州督查考评办公室从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氛围日趋浓厚,法治恩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恩施市、巴东县、来凤县、宣恩县未按要求设置县市全面依法治县市办秘书股,人员配备不到位且均是兼职人员,未召开委员会协调小组会议。建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未出台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点。巴东县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的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

二是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待加强。恩施市沙地乡政府出庭应诉、组织庭审旁听等佐证材料和记录不完整。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咸丰县的部分单位对无纸化在线学法工作重视不够、学法进展不平衡,利川市、咸丰县的少数干部学法用法平台积分为零,巴东县第三季度学法情况通报指出的部分单位学习进度缓慢问题未整改到位。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然建立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但无落实活动的记录;未见宣恩县交通运输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履行职责记录。鹤峰县、来凤县未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鹤峰县、来凤县、咸丰县专题法治讲座未达到2次。鹤峰县、来凤县未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情况进行公示,未见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的相关记录。

三是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各县市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服务不到位;恩施市、鹤峰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制度不够完善。

四是法治建设保障力度有待加大。恩施市、来凤县、宣恩县、巴东县的县市全面依法治县市办没有专职从事法治建设的工作人员。八县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均未落实,执法力量没有完全整合;利川市市场监管局的部分执法岗位缺乏专业人才;利川市、咸丰县的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经费保障不够,执法器材不适应工作需要,影响执法效果。

(二)下步工作要求

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纳入对县市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县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工作专班,逐项对照,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市全面依法治县市办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各县市要于12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州全面依法治州办(联系人:梁婧;电话:18671898885)。

三、关于“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

为确保全州“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0月下旬,州督查考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书面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州“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户户通”工程建设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尾欠任务数较大。截至11月26日,尚余1000套以上“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的有4个县市,其中,恩施市、巴东县、建始县、来凤县分别还有5691套、4471套、2201套、1259套未完成。(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是部分县市工作进展缓慢。10月1日至11月26日,来凤县仅新增安装8套,占截至10月1日尾欠数的%;巴东县仅新增安装57套,占截至10月1日尾欠数的%;建始县仅新增安装309套,占截至10月1日尾欠数的%。

三是部分县市重视不够。根据《关于开展10月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恩施州督函〔2019〕57号)要求,各县市要深入查找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但巴东县、建始县和来凤县未按照通知要求对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已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纳入对县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

二是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村村响”“户户通”工程验收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奋力攻坚,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要及时向州文化和旅游局提交验收申请,按要求做好验收准备,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运维管理。各县市要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探索“村村响”“户户通”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举措,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成后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附件:恩施州“户户通”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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