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二、森林防火检查制度 三、防火巡护员工作岗位责任制 四、火源管理制度 五、入山管理制度 六、防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机械设备维修检查制度 八、值班值宿制度 九、仓库管理制度
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2、制订全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制并层层落实,不留死角死面; 3、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5、管理好宣传设施设备。
二、森林防火检查制度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区每个防火期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前检查森防工作准备情况,防火期结束后进行检查评比; 2、进入防火期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检查森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每个防火期随时检查不少于两次; 3、检查组要做好检查记录,详细记载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的时限; 4、及时搜集各责任区情况,限期整改的情况反馈; 5、以检查记录作为防火期结束后联合检查评分的参考依据。
三、防火巡护员工作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2、严格按照路线巡护,对无视防火规定者严肃处理; 3、认真执行巡护任务,不徇私情,不敲诈勒索,礼貌待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不得贻误战机; 4、协助预防员做好预防工作; 5、搞好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责任。
四、火源管理制度 1、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2、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巡护组及管护人员要严格检查行人和车辆。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办理入山通行证,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装置,否则一律不准入山; 3、大铁闸瓦火易发地段及重点火险区域要派专人巡护,必要时死看死守; 4、林区各作业点必须按“十有”规定内容落实,实行“一盒火”专人保管制度,野外跟班作业制度,义务宣管员制度; 5、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对烧防火线、烧麦茬等必须的生产、生活用火,要经县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严格按“六烧六不烧”原则进行; 6、防火期内禁止上坟烧纸,对无证入山人员、野外吸烟者一律依法严惩; 7、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实行“四停”,预防火警、火灾发生。
五、入山管理制度 1、防火期内,凡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入山进行作业或从事其它活动; 2、各防火检查站、巡护组及管护人员,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要严格检查,严禁无证人员和无防火装置的车辆进入林内; 3、经批准进入林内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防火知识培训后方可进入林内作业; 4、在防火期内,在主要交通道口,要增设临时岗卡,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林内; 5、防火期内,要反复开展“三清”工作,加大巡护工作力度,清除一切随意入山人员。
六、防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加强对职工群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制度; 2、更夫和值班人员每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3、定期检查锅炉房、仓库、楼内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 4、防火仓库、车库等地要配备防灭火器具,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扑救; 5、防火仓库、物资库等重要地区,必须使用铁门、铁栅栏、配锁,严防盗窃事件发生; 6、定期对防火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机械设备维修检查制度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2、强化管理,安全操作,确保维修保养的机具达到良好运行状态; 3、对各类扑火机具,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紧固、勤维修、勤保养,确保机具的良好使用; 4、对机械设备要认真检查,做到“三灵”、“四不漏”,确保机械安全、高效地为防火事业服务; 5、各类机械要保持完整良好的状态,严禁私拆乱卸的现象发生; 6、在春秋防火期结束后,各种防灭火设备一律进行检修、保养、封存入库。
八、值班值宿制度 1、认真遵守“八不准”规定,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2、值班期间不准饮酒、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火警记录; 4、发生火警后,当好参谋。协助队领导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度、命令传达等项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九、仓库管理制度 1、对各类扑火物资进行分类摆放,实行商品化管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扑火机具必须指定专人使用,由大队定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灭火机具进行维修保养,使扑火机具始终处于完整良好状态; 3、扑火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审批记帐手续,管理人员认真负责,层层把关; 4、妥善保管各类物资,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腐及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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