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材料汇编
目录 多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新时代法治之城 ............. 1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7 守初心 担使命 .................................. 10 争做服务全面依法治区的排头兵 ........................ 10 激情奏响社会治理“五部曲” .......................... 18 “五力并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 23
多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新时代法治之城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着力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新格局,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和亮点。
一、提升党的领导统领“高度”,凝聚法治最强动力 法治政府建设,核心在党。我市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心骨,以坚强的党性观念、强烈的使命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位 统筹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在加强党组织领导上聚焦用力。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委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全面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要求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立足全局、着眼长期具体量化46项重点任务和114项主要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在强化督察考核上精准发力。
积极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政府部门,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真正把责任压实、督察抓实。
二、加快简政放权改革“速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坚持对标一流,以法治手段深入打造服务型政府,“减”审批,“加”服务,“除”壁垒,推动政府权力“瘦身”、市场“强身”,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做审批“减法”,给市场主体“减负”。
近年来,着力在企业聚集区域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挖掘简政放权潜力、释放改革“红利”。目前,全市整体企业开办时间已缩短至2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从96项减至66项,政府投资、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用时分别压缩到72个和55个工作日,园区内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事项减少到2个,审批时限减至26天,“五网”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区先行先试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在全省率先打造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区,将原来分散在24个单位、205项行政许可、其他权力、行政确认事项,全部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建设领域、社会事务、民生事项等集中审批服务,推出“事项一次办,材料一次报,表格一张填,业务一并办,证照一起领”的“主题一件事”服务,申报材料精减80%以上。
做服务“加法”,为政务服务“提效”。
持续优化行政服务资源配置,竭力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政务服务效能的实在提升。建立12345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将全市83条政府部门热线全部归口“12345”,实现“一号对外”。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位列全国城市(不含直辖市)服务质量第一名,荣获“金数奖”“先锋奖”。在重点园区深入推行“极简审批”,国家高新区新上线“极简审批和企业服务平 台1.0”,推出10项专业证照“秒批秒办”事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做壁垒“除法”,促营商环境“升级”。
市政府主动对标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出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3件。在全省率先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入普华永道对全市营商环境开展第三方评估,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评估内部排名,用刚性约束倒逼营商环境提升。近年来,先后获得《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2018年度评价报告》第一名,《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基础设施改善项第二名。
三、提高重点领域立法“精度”,打造精品良善之法 高质量的政府立法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科学谋划政府立法项目,积极拓宽立法渠道,创新优化立法机制,注重发挥政府立法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突出地方特色,立有用之法。
近年来,市政府注重对接民生、突出特色、体现需求、服务发展,谋划安排一批适应生态建设、城市更新、招商引资等重大发展需求的立法项目,力争使每一部政府立法都成为精品, 确保立法成果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推动出台全国第一部湾长制地方立法《湾长制规定》,五年来还先后推动出台《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14件和《国际投资促进局设立和运行规定》等政府规章11件,切实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坚持开门立法,立精品之法。
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让政府立法更接地气、更加精准,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在全省率先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出台《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办法》,在镇街、律所、高校等单位建立11个基层联系点,让立法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同时,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座 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四、加大公正文明执法“力度”,绘就群众幸福底色 行政执法的成效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色的重要指标。我市持续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抓住公正文明执法这一重点不走样。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执法部门制定细化实施措施,行政执法能力 和水平持续提升。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相关音像记录等设备,对现场检查、行政强制等环节实时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初步建成了“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五、发掘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谱写社会治理新篇章 社会治理,重在基层。我市坚持把基层治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来抓,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全民普法、精准普法,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护航社会治理。
出台《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10项制度,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97名,实现区、镇(街道)、村(居)、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强化“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思维,创建“三室联调”(调解室、警务室、法律顾问室)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引领社会治理。
深入普法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在群众身边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禁毒预防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8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 320余万份,有力开创法治文化新阵地,在群众中掀起普法热潮,在全市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社会环境,推动法治之根扎牢基层,法治之果惠及群众。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依据,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编制并调整权责清单,全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55项,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994项,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模式成为常态。深化“放管服”改革,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26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19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推行企业登记“七证合一”、个体工商户登记“三证合一”,实现了企业登记电子化。强化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建成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 心,规范设置服务窗口,进驻值班律师,落实新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备案,录入平台,审核确定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5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力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共有138个单位、171个村居聘请了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意见、调处矛盾纠纷、协助审查合同、出庭应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做好执法记录仪配备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次,涉及单位150家,查验内业资料4600余份,评查卷宗500余本。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75项,涉农街道42项、非涉农街道9项,审核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五定”方案37份。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效能。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质证、调解和解、实地调查等机制,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实现“纠正一 案、规范一片”的效果。积极配合审判工作,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高效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不断提升办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调委会194个,调解员687名,村居调解组织建成率达100%。深入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3家行业性调委会及23家调解室,连续3年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夯实了社会矛盾首道防线。
五、全面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召开会议、开展调研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年度考核和自查自评,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列入考核指标。落实普法责任制,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荣获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守初心 担使命 争做服务全面依法治区的排头兵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主动对标对表,组织成立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定扛起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职责任务,着力在履行“谋”的职能、发挥“联”的作用、凸显“督”的效力、提高“建”的水平上下功夫、谋创新、求实效,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想在前、走在前、干在前。
一、强化政治意识,履行“谋”的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公室,是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机构的关键部门。办公室工作如何,对党委乃至一个地方全面的工作影响很大。”要求办公室履行好决策的参谋、智囊作用,发挥好“耳目鼻舌”的功能。委员会办公室旗帜鲜明讲政治,“身在兵位、胸为帅谋”,聚焦主责主业、当好参谋助手,力争“参之有道、谋之有方”。
(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谋划依法治区工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全面依 法治区工作,最关键的就是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之下,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委员会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个坚持”引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自觉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首要任务贯穿到谋划委员会工作、起草法治建设规划文件、协调推动依法治区工作等一系列具体实践中,全面抓好委员会、委员会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规则落实,始终确保党的领导这面“旗”不变、政治引领这个“魂”不变,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委员会办公室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与落实好“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紧密衔接,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精准对接,聚焦“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在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扎实做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自治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找准依法治区工作的 切入点,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快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 《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协调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努力让法治成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三)坚持在守正创新上深化依法治区工作。
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既守方向、守立场、守底线,把好传统、好做法坚持和发扬下去;又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展现新作为,不断开辟工作新局面。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区位区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全力抓好委员会决策情况的跟踪问效,并结合实际对法治建设规划及时作出优化调整,研究提出改进委员会工作、深化工作落实的意见建议,积极打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法治三月三”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形成良法善治的壮乡法治新境界。
二、强化系统意识,发挥“联”的作用 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政治性、专业性、社会性、群众性强,需要统筹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十个手指弹钢琴”,上下穿针引线、内外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党委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依法治区工作新格局。
(一)注重纵向联通,发挥好“润滑剂”作用。
准确把握上承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下接各设区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既严格执行上令下行制度,统筹抓好《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制度》《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实,明确各项工作运行的起始节点、职责分解、纵向次序、横向关联、完成标准、时限要求等,确保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得到全面落实;又畅通下情上达渠道,实行重大问题预先协调制度,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各地法治工作重要情况、法治调研和督察情况、重要法治信息等,切实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二)注重横向联动,发挥好“催化剂”作用。
主动对接四个协调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推动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联系、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联系、多方联系协商等机制,建立各协调小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度报等工作报告制度,统筹协调指导、精准传递信息,明确责任清单、及时跟踪督办,既当好设计师和施工队长,又当好联络员,确保各协调小组及相关单位步调一致、协同高效,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内聚外合,发挥好“黏合剂”作用。
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引导各方力量同频共振、 同向聚合。“对内”着力汇集众智,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建立工作协同、联合调研、交流互动等工 作机制,在资政建言、风险评估、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对外”善于借船出海,从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人民团体中选聘专家学者,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团队,为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持续深化“我为法治建设献计策”征集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学交流合作,在研究领域、交流形式、合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依法治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相连。
三、强化责任意识,突显“督”的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责任成就事业、决定成败、推动效率。强调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既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办公室同志必备的基本素质。委员会办公室始终把督查问效作为重要职责,定期开展法治督察,及时发现并限期整改决策搁置、责任悬空、行动迟缓、力度减退等突出问题,真正让督查问效实起来、硬起来,以真督实改推动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督察针对性。
紧盯法治领域事关全局的大事、上级和群众关注的要事、久拖不决的难事、突发性强的急事,特别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防控疫情、法治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等问题,用足用好依法治区工作在地方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的赋分权重,论功行赏、赏罚分明,引导各地各部 门在法治建设中主动对标、争先进位,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责任人年度述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有效防止主体责任虚化、职责任务空转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目标导向,提升督察实效性。
以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审定的年度督查计划为重点,灵活运用自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绩效考核等方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找实找准症结根源,督促督察对象限期整改;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校正决策和执行偏差。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式、点穴式督查,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调查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进行评估,努力以多元化、智能化、中立化的方法手段提升督察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三)坚持结果导向,提升督察权威性。
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督查考核评价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督察工作流程,做到督查到位、剖析深刻、评价客观,确保督察结果实打实、硬碰硬。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 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实施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标准,着力构建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形成从党政领导干部到普通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努力营造抓 落实、求实效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建”的水平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常常是大事要事交织、急事难事叠加,这就要求办公室同志不仅要有敢担当的宽肩膀,更要有干成事的真本领。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办公室铁军。
(一)把思想淬炼作为“试金石”。
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修炼,教育引导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同志自觉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净化灵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工作首先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活历练,着力增强全体同志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坚决做到在贯彻执 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把实践锻炼作为“磨刀石”。
坚持“学中干、干中学”,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研讨班、培训班等,加强岗位培训,促进知识更新,提高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委员会办公室同志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最大限度克服“本领恐慌”问题。坚持“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及时压担子、委重任,让他们在处急事、破难题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练就挑大任的硬本领,努力让“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理念在委员会办公室蔚然成风。
(三)把作风锤炼作为“柱顶石”。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把作风建设与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打好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正风肃纪的攻坚战,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同志,从根子上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委员会办 公室同志养成在学习、比较、监督状态下工作的习惯,坚守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激情奏响社会治理“五部曲”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激情奏响社会治理“五部曲”,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总量冲刺40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300,加快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编制任务书,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385”推进模式,完成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面布局。
建设“三个城市”。
以平安城市、法治城市、善治城市建设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厚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理念。
实施“八大工程”。
全面梳理中央工作指引和省特色指引内容,立足实际,制 定并实施政治安全“堡垒”、综合治理“构网”、矛盾化解“溯源”、重点整治“净化”、风险防范“筑堤”、民生发展“护航”、司法质效“阳光”、立体作战“协同”八大工程,加快构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一体的市域社会治理新体系。
促进“五治融合”。
综合运用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等治理手段,推动实现“五治”有效融合,积极探索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新办法,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二、打通中梗阻,健全市域社会治理新机制 聚焦重点难点,着眼常态长效,不断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协调体制机制。
紧抓“一把手”。
始终坚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健全“责任链”。
按照“1+10+N”模式,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10个专项工作组,明确N个具体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平安建设满意度考评工作办法》,完善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督导考核、挂牌 督办等机制,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固本强基、村(社区)落细落小的治理格局逐步建立。
凝聚“推动力”。
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加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政法资源力量的统筹整合。设立“政法讲堂”,加强市域治理教育培训,探索在村(社区)“两委”内设治保委员,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辅警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财物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顺利推进。
三、画好同心圆,培育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畅通各界力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渠道。
综治“搭平台”。
加快推进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用,推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综治中心与网格化管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综治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城镇管理中心数据互联互通。
部门“唱大戏”。
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狠抓协同作战、多元共治,推动实现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诉源治 理”,开展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立法调研,审议《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团市委加强青少年禁毒宣传。市法学会开展整 治不尽赡养义务专题研究。公安机关全面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齐参与”。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志愿者队伍、乡贤(社区达人)、村民6大主体参与的“1+6”蜂巢式社区治理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风险,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多元共治新路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风险不外溢、矛盾不上交”。
四、紧扣关键点,破解市域社会治理新难题 聚焦市域社会治理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破解治理难题、补齐问题短板。
维护大局安全稳定。
持续加强国家安全基层人民防线建设,加强反恐跨区域协作。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派出所+司法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诉源+访源”治理实践探索。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深化行业乱象治理。
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黑拐枪”、 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开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创新渠江流域砂石资源开采市场运行机制办法,依法整治火车站等重点区域 非法载客乱象。
助力助推改革发展。
出台《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智能化建设创新示范项目,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国家战略,开展专题调研,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合作机制建设。
五、打好特色牌,擦亮市域社会治理新名片 注重培育社会治理典型示范,打造一批基层及行业平安创建的精品工程,着力贡献市域社会治理经验。
创建智慧社区。
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在小区建立党支部,将党的领导植根于基层治理最末梢。加强楼片长队伍建设,探索制定《社区楼片长管理考核办法》。强化智治支撑作用,构建智慧社区治理新模式,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试点。推行特色便民服务,40余项政务服务下沉一线、多项业务实现网上一次办结。
创建平安景区。
加快平安景区建设步伐,推进综治中心、“两所一庭”等政法资源向景区延伸,不断提升景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依 托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室延伸工作触角,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推进保护区综合治理。
创建法治园区。
建立政法领导干部定向服务联系重点园区(企业)机制,采取“一对一”发督办函方式,动真格解决企业疑难问题。深入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政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探索在重点部位设置电子围栏,整合基层政法单位、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等力量,在普光经济开发区设立企地联动综治中心,园区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五力并举”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司法审判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把推进诉源治理作为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通过强化源头化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和裁判指引等,构建分层过滤、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产生了良好的“闭环效应”。
一、增强上层推力,积极构建诉源治理格局 从根源上减少或者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诉源治理是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必须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有效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强化顶层设计和上层推动,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法院自2019年以来大力实施“诉源治理突破工程”,中院党组两次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并批示推动,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召开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工作会议。各县区党委政府均出台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在人员、经费和工作机制上给予了有力保障。今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突出信访诉求“分级负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意见》,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平台体系、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了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二、提高基层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上医治未病”,推进诉源治理,首先要立足于预防层面,依靠党委政府,调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法院充分发挥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从市级层面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社会治理创新创优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基层纠纷预防化解责任。专门下发《关于“法官进网格”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实行线上随时、线下定期进网格工作制度,指导和帮助基层党 委政府和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诉源治理效果。今年以来,“网格法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5396起,指导创建“无讼村居” 57个。全市法院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编发审判白皮书等,既从“点”上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行为、消除隐患,又从“面”上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突出重点发力,推进调解程序前置改革 纠纷解决的一般规律是越往后端风险越多、难度越大、程 序越繁、成本越高。诉源治理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当事人优先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多元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足自身、内外联动、重点突破的原则,大力推进调解程序前置改革,着力打好诉前化解“阻击战”。加强驻院人民调解室建设,将其作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主阵地,通过开展资深书记员转任、退休政法干部返聘等措施优化驻院调解员结构,提升纠纷调解成功率。在全省率先推进律师诉前调解,联合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出台律师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及细则,建立团队化调解模式,同时做好调解不成纠纷的争议焦点、无争议事实归纳工作。全市法院共配备驻院调解员78名,选任律师调解员516名,今年上半年诉前分 流案件20299件,占新收一审民事案件的98.47%,诉前化解纠纷6941起,诉前分流率和纠纷化解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四、善于外部借力,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传统的诉调对接存在分流不畅、效果不佳、联动效应不强等弊端,原因在于理念不统一、制度有缺失、体系存缺陷。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应当充分调动社会治理资源,全面引入各种纠纷化解力量,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青妇等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参与纠纷化解,并且对其各项规则予以细化落实,实现诉调对接实质化。人民法院应当精 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建立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线上线下诉调对接平台,提高调解工作整体质效。法院协调市政协推进乡贤调解工作试点,联合人民银行支行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工作经费由人民银行全额保障。各基层法院推动建立多部门“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采取线上委托调解、驻院现场调解等方式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
五、发挥裁判效力,构建权威高效审判体系 诉源治理既包括在诉外从源头防范化解纠纷,也包括在诉内构建一套行之有效、运转有序的高效解纷体系,通过非诉过 滤和诉讼分层两个制度的并联运行,实现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强化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增强司法裁判本身的终局性、权威性,也是诉源治理的题中之意。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就要通过一个个案例为市场确立规则、为社会树立标杆、为行为提供指引,实现“规则之治”。法院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12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各审判领域典型案例。同时,大力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虚假陈述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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