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对新闻媒体报道数据的统计以及向社会公开的食品卫生监测报告分析,目前我国 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80%以上的学校突发事件为传染病流行事件,说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很大。
校园食品经营状况分析
从经营方式看,各地中小学校的校园内普遍设有规模不等的食品经营部,校方以相关场地对外租赁,租金收益用于改善学校设施和教职工福利。由于食品经营部的租金收益关系到学校切身利益,不少学校对租金格外关注,而对食品经营部的管理不太关心,至于食品经营者的素质、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涉及市场主体资格的证照等事项,更是很少过问。同时,由于食品经营部的租赁期限大多定为一年,食品经营者更换频繁,无照经营或租借证照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
从进货渠道看,为减轻高额租金带来的压力,实现利润最大化,校园食品经营者往往从不正规的渠道进货。为了在色、香、味上增加对学生的诱惑力,经营者进货时普遍强调食品及包装的外观,导致校园食品添加剂超标使用情况比较严重。
从经营环境看,校园食品经营者所租赁的房屋条件较差,一般为附属用房,面积普遍较小。同时,房屋内部设施简陋,仅有一两个简易柜台,摆放的食品一般有200 多个品种,食品外包装上经常积满灰尘。不少的校园食品经营者从事自制食品销售活动,加工的都是散装、裸装食品,防蝇、防尘设施很难达到《食品安全法》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的要求,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从监管角度看,校园食品经营者普遍素质不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尽管工商机关经常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清理库存食品、下架过期食品等情况,明确食品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但校园食品经营者对相关制度不能执行到位。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很难对问题食品进行溯源追本。另外,一些学校以保护学生消费安全名义,规定本校学生必须在本校校园内的食品经营部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将校方与校园食品经营者联结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如果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校方又以签订了租赁协议为由,称相关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校园食品经营者则认为,在学校从事食品经营,付出的租金要远高于其他地方,要提高食品质量就必须降低租金标准,而且租金已交,自己销售什么,校方无权干涉。这种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普遍存在,增加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同时,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有职责的部门较多,涉及教育、卫生、工商、物价等部门,难免存在职权交叉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的 3 个要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工商局积极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由工商机关“单打独斗”局面向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转变。其中,该局以辖区 17 所中小学校为试点单位,全面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完善校园食品经营部竞标招租管理制度,实行校园食品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货物,建立食品安全保险机制,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笔者认为,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应抓住 3个要点。
一是诚恳问计,民主协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离不开校方、校园食品经营者、学生家长的支持,更离不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因此,工商机关应主动、诚恳地进行沟通,广泛了解情况,进行民主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办法,形成目标一致、整体联动、合作共赢的校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新格局。
二是探索采用新的方式。在实践中,通州工商局通过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校方、校园食品经营者充分沟通协商,最终促成了 17 所参与试点工作的中小学校统一行动,将校园食品经营部的经营权整体“打包”,再由地方政府的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公开招标,由资质优、条件好、信誉好的企业实施连锁经营。
三是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为了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双保险”制度,建议由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牵头,规定负责校园食品连锁经营的中标企业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前全额交入财政专户,以有效约束中标企业的食品经营行为;规定负责校园食品连锁经营的中标企业在经营期内为经营区域的在校学生免费办理食品安全意外保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合作,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其中,教育局负责统一校方思想,在教育系统形成重视和推进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并督促校方检查校园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的情况;卫生局负责检查学校食品经营部的卫生情况,加强学校食品经营部的卫生管理;工商局负责审查校园食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帮助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物价局负责规范校园食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商务部门负责校园食品经营网点的规划和布局,配合审查参与招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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