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访谈提纲
问:结合今天的主题,请先介绍一下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政策? 答:为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国家、省、市上下联动,结合实际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财政、金融、税收、企业用电用气、租金、就业稳岗、市场开拓等方面,对企业复工复产给予大力支持。
问: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我们省、市相继出台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支持;对我省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省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信贷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市财政统筹资金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列入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在省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市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我市— 2 —
企业给予一定贷款贴息支持。
问:金融信贷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呢? 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全力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其中规定: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付息申请,结合其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问:那在税收方面呢? 答: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 3 —
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问:对企业用气用电方面的政策呢? 答: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问:对企业租金方面有什么减免政策呢? 答: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5月份后视疫情情况再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万元。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省级孵化器(含备案),免去入驻企业2020年2月、3月、4月份租金。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问:目前企业招工用工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企业就业稳岗? 答:保险方面,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 4 —
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相关热词搜索: 复工 提纲 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