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增资协议书(详细)
增 资 协 议
本协议由下列三方于【】年【】月[ ]日在【】签署:
甲方:
【】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为:
鉴于:
1、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乙方持有其【】%的股权。工商注册号为:【】;
经营范围为:【】。
2、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工商注册号为:【】;
经营范围为:【】。甲方有意在C所从事的【】领域进行发展,故拟对C进行增资。
3、丙方系【】行业的专业人士,有意在C所从事的行业进行发展,故拟对C进行增资。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C增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增资
1.1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对C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后,C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元。
1.2本次增资完成后,C的股权结构如下:
1.2.1甲方出资【】万元,占C注册资本的【】%;
身份证号为:
2.增资方式和增资时间
2.1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方式为:
2.1.1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实际出资【】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其对C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进入C的资本公积;
2.1.2
2.2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后3日内,将承诺的现金增资资金汇入C的帐户。
3.经营管理机构
3.1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名。其中董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交由C股东会选举。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出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出任。
3.2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的监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名。其中监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
另一名非股东代表监事由C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乙方委派的监事出任。
3.3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各方增资后,C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两名,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财务总监一人,由甲方推荐。
4.增资手续的办理
4.1增资完成日起【】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当促使C聘请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验资报告;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C的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增资完成后,本协议各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C章程的规定,重新向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5.承诺和保证
5.1甲方之承诺和保证
5.1.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5.1.2甲方自愿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对C进行增资;
5.1.3甲方拥有全部权利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5.1.4甲方保证对C进行增资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履行本协议;
5.1.5甲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5.2乙方之承诺和保证
5.2.1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2.2乙方自愿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同意甲方及丙方对C进行增资;
5.2.3。
5.2.4乙方保证其就甲方及丙方增资的有关背景及C的实际现状已做了全面、充分、真实的披露。
5.2.5乙方同意甲方及丙方对C进行增资而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没有违反乙方股东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原先的任何协议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和限制。
5.3丙方之承诺和保证
5.3.1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3.5乙方同意甲方及乙方对C进行增资而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没有违反乙方股东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原先的任何协议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和限制。
5.4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各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6.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6.1.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承诺和保证,因此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应赔偿有关当事人全部损失
6.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5条承诺和保证,应当向有关当事人支付违约方本次承诺增资款总额的【】%违约金。
6.2本条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方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的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致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在三十日内不能就争议协商解决,本协议各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9.其他
9.1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正本七份,甲方及乙方股东各执一份;
副本若干,备置于C或其他有关部门。
[签署]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丙方:
篇二:公司增资协议(最佳范本)
增资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XXXXXXX
当事人:XXXXXXXXX
G公司: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甲方:A公司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B公司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丙方:自然人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丁方:战略投资人
(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1) G公司系一家于年月日在注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增强公司实力,尽快将公司做大做强,经年度公司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
(2)甲方及乙方为G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前的股东。增资扩股前,G公司出资结构为: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拟将G公司注册资本由增加至。丙方、丁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对G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释义
1.在本合同内(包括“鉴于”中的内容),除为了配合文义所需而要另做解释或有其他定义外,下列的字句应做以下解释:
增资扩股,指在原公司股东之外,吸收新的股东投资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溢价,指在本次增资扩股中,投资方实际出资额高出授予其资本额的部分。原G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前的G公司。
新G公司,指本次增资扩股后的G公司。
违约方,指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其按照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合同所做的承诺或保证的任何一方。
非违约方,指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方所做的承诺与保证,发生了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违反了其在本合同所做的承诺或保证事件时,本合同其余各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本合同,指本合同或对本合同进行协商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合同或文件,同时包括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订、予以放弃、进行补充或更改的任何文件,或根据本合同或任何其他相关合同或文件的条款而签订的任何文件。
2.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加入的,解释本合同时应不予理会。
第二条 增资扩股方案
1.方案内容
(1)对原G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2)甲方、乙方以G公司现有净资产转增资本(或以现金、实物等法定形式),甲方新出资万元,占新G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新出资万元,占新G公司注册资本的%,甲方、乙方在新G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变为%和%。
(3)丙方、丁方投资入股G公司,丙方、丁方分别以现金出资万元和万元,其出资分别占新G公司注册资本的%和%。
(4)增资扩股完成后,新G公司股东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组成。修改原G公司章程,重组新G公司董事会。
2.对方案的说明
(1)各方确认,原G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新G公司;
各方确认,原G公司净资产为万元。关于原G公司净资产现值的界定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各方一致认同新G公司仍承继原G公司的业务,以经营为主业。
(3)各方同意,共同促使增资扩股后的新G公司符合法律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
3.新G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后的新G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合
计
第三条 重组后的新G公司董事会组成
(1)重组后的新G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提名人,乙方提名人,丙方提名人,丁方提名人,为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设立独立董事名,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选定。
(2)董事长由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乙方将经评估后各方认可的原G公司净资产万元投入到新G公司。
甲方、乙方保证原G公司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因新G公司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而增加任何运营成本,如有该等事项,则甲方、乙方应对新G公司、丙方、丁方以等额补偿。
(2)丙方、丁方保证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及数额投资到位,汇入原G公司账户或相应的工商验资账户。
第五条 投资到位期限
本合同签署前,由甲方、乙方作为原G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合同所述增资事项,并批准同意G公司增资改制,丙方、丁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将增资全部汇入G公司账户。
第六条 陈述、承诺及保证
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陈述如下:
(1)其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合同,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本合同所述增资扩股完成,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本合同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其他各方做出承诺和保证如下:
(1)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其在合同内的陈述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3)其根据本合同进行的合作具有排他性,在未经各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能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合同或进行类似的合作,否则,违约方所得利益和权利由新G公司无偿取得或享有。
第七条 违约事项
(1)各方均有义务诚信、全面遵守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保密
(1)自各方就本合同所述与原G公司增资扩股进行沟通和商务谈判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现场考察、制度审查等工作过程,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在增资扩股全部完成的整个期间内,各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他方披露或提供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增资扩股方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做其他用途,但通过正常途径已经为公众获知的信息不在此列。
(2)保密资料的范围涵盖与本次增资有关的、由各方以书面、实物、电子方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向他方(或其代理人、咨询人、顾问或其他代表)提供或披露的涉及各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财务报表、人事情报、公司组织结构及决策程序、业务、与其他公司协作业务的有关情报、与关联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等。
(3)本合同终止后本条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讯,必须以书面发出,并可用亲自递交、邮资付讫之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收件人在本合同中留有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面为达到本合同的目的而通知对方的其他联系地址。
(2)各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当日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件地址在G公司登记备案。如有变动,须书面通知各方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作为解释新G公司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合同修改;
本合同在不与新G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G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转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
2.更改
除非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
3.独立性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定属于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分割,并应被视作无效,该条款并不改变其他条款的运作。
4.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合同时,由本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正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各方各执一份。
G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篇三:增资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增资协议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
定,本合同各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就 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目标公司)增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概况
1.1 公司名称:
1.2 组织形式:
1.3 经营范围:
1.4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股本总额为:
万股;
每
股面值人民币 元。
1.5 公司增资前股本结构:
第二条 增资扩股方式
2.1 本协议所称增资扩股,指在目标公司原股东之外,吸收新的
股东丙方投资入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2.2 丙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对目标公司增资。
2.2.1 丙方以货币出资 万元人民币。该出资由丙方于
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汇入目标公司相应帐户。
2.2.2 丙方将其名下的资产,作
价对目标公司增资。该资产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
户手续,并转移至目标公司实际占有。
丙方用于增资的资产为 。根据 出具的《 估价》( 号)对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以下列第 种方式作价对目标公司增
资:
(1)按照本协议各方认可的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对目
标公司增资。
(2)以 万元人民币对目标公司增资,其余 元
人民币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进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b.作为目标公司对丙方的负债。
2.2.3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股本总额为: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2.2.4 目标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
第三条 董事、监事人员组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监事人员按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
3.1 不改变目标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人员组成。
3.2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 人,乙方提名 人,丙方提名 人,职工董事 人。非职工董事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 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 方提名的董事担任,通过董事会选举产生。
目标公司监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提名 人,乙方提名 人,丙方提名 人,职工监事 人。非职工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 方提名的监事担任,通过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4.1 本协议各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4.2 本协议各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3 本协议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4.4 甲方、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4.5 甲方、乙方保证,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本协议签署前不存在因重大违法事宜导致其承受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
4.6 甲方、乙方保证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权益真实且合法有效,其上不存在现实及可能的第三人权益。
4.7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4.8 本协议各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目标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税费承担
5.1 本次增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验资费、工商登记费用、资产过户契税,由目标公司承担。
5.2 本次增资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违约方应向各守约方分别支付增资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仍需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
7.1 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否则,因泄漏对方商业秘密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泄密方应负赔偿责任。
7.1.1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7.1.2 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7.1.3 本协议的标的;
7.1.4 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7.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7.2 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7.1款所述信息。
7.2.1 法律的要求;
7.2.2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7.2.3 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7.2.4 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7.2.5 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7.3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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