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资料
洋墩中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资料
1、何为“12.4”法制宣传日?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2、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3、什么是“法律八进”?
答: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宗教场所,统称为“法律八进。”
4、法制宣传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5、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6、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篇二: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0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次活动作了细化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促实效,为这次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形式多样,全面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劳动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微博微信的网络平台宣传、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宣传《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
二是组织举办了法律法规讲座。围绕和教师、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侵权责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在学习中,邀请石狮市法院的审判长通过实际的案例来给大家讲法、普法。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老师、学生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维权的观念。
三是组织全校的行政班级开展“12.4宪法学习日”主题班会,通过班会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维权的观念。
三、工作扎实有力,取得良好成效
在今年的法制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宣传主 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在教师学生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5年12月5日
篇三:12.4法制宣传材料
12.4法制宣传资料
一、校内的安全教育
1.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老师的教育和门卫的管理;
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走,不追逐不打闹,有同学摔倒要立即停止脚步,不惊慌、不尖叫;
不要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同学人身安全的活动,特别是上体育课和课间活动,不能做危险游戏,不得擅自离开校园(班级),严格执行点名制度,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后方可离校(班)。
2.在学校里不能攀爬树木、栏杆、围墙;
不能到楼顶上玩耍;
经常注意检查班里的门窗是否完好,经常注意检查班里的墙体是否有裂缝、倾斜的现象。
3.不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不触摸教室里走廊上的电线、网线、电话线、开关、用电器;
不砸不敲走廊上的消防栓。
4.在体育器械场活动时要有老师的指导,不能独自在场内做危险运动。
5.各班明确学生紧急撤离教室的要求。教师明确突发事故时各自的职责。
二、校外的安全教育
1.放学回家时,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上学放学直接到校或回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到工地玩耍,不在路边摊点滞留玩耍、不攀爬路上建筑物、围墙等,以免摔伤。
2.上放学路上不要损坏路边的公共设施;
不要靠近建筑工地,更不要在工地下行走;
等候汽车时不要追着汽车跑。刮大风时不在广告牌下行走、停留。下雨天,不能到有积水的地方、水流湍急的道路河道去玩耍嬉戏。
3.学校严禁同学们私自或结伴去溪、潭、池塘、蓄水池戏水。
4.注意个人防范安全,教师教育学生遇到恐吓和抢劫事件要镇定自救,不贪小便宜,不要随便接触陌生人,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吃不拿陌生人的物品。
三、其他要求
1.教师教育学生自觉阅读关于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预防流行性传染病、用电用火安全等方面的书籍,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2.拒绝乘坐报废车、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以及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四、教育内容补充
(一)交通安全教育 (包括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熟悉交通信号(信号灯、手势)和标志,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范,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日常生活安全 (包括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1、注意掌握用电、用火安全常识,严禁违章操作,能正确识别并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
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习惯和用药卫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
(三)活动安全教育 (包括运动环境和器械的安全、体育课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动与游戏、放鞭炮、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
1、遵守体育锻炼规则,作好运动前准备,掌握正确的动作技巧,游泳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杜绝冒险行为。
2、外出、乘车注意安全,管好钱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四)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 (包括水火灾、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
(五)社会治安教育(包括盗贼、骗子、抢劫、挟持、绑架、黄毒等)。师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坏人拐骗和伤害,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远离黄色书刊和黄色音像,不迷恋网吧,注意正当的网上交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注意劳逸结合,科学用脑,克服不良情绪,保持心理健康。
(六)意外事故处理教育。要教育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老师,掌握安全应急常识,牢记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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