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交流轮岗教师履职综合考评方案
为加强对交流轮岗教师管理,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健康发展,科学合理、公正客观评定交流轮岗教师在校师德表现、制度遵守、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9〕3 号)和 xx 县《关于推动教师竞聘上岗和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字〔2016〕168 号)、《xx 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利教育教学的原则,充分调动交流轮岗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发学校内部活力,促进教师队伍优化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校长 xx 任组长,xx 书记任副组长,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在工作领导组的基础上,为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平稳有序,成立工作实施组,xx 校长任组长,xx、xx、xx、xx 任副组长,中小幼三部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同志为成员。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对象
在 xxxx 中心学校交流轮岗满三年且仍在交流轮岗的教师。
四、步骤和方法
根据《xx 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方案》精神,由个人提交申请,填写《xx县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审批表》,学校依据“履职综合考评细则”(见附件)给予量化打分,每一大项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划分四个档次,师德表现:优秀 20—18;良好:17—15;合格:14—12;不合格:11—9。制度遵守:优秀:30—26;良好:24—20;合格:19—15;不合格:14—10。工作量完成情况:优秀:40—35;良好:34—29;合格:28—23;不合格:22—17。成绩取得按照实际获奖情况计分。成绩按百分制累加计算,占教师综合考评总分值的 30%。
五、履职综合考评细则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广泛动员。学校根据县局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组,各部在学校工作领导组的基础上,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部门负责人要参与到工作开展中来。要切实召开好工作布置会,梳理工作思路,领悟工作要点。召开好交流轮岗教师专题会,传达好县局工作会议精神。
2.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交流轮岗教师综合考评工作原则性强,纪律要求严。参与这项工作的部门要在本着服务好的原则上,规范操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参与本次履职综合评定的交流轮岗教师要实事求是,上报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伪造,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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