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活动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 X 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X 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 X 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X 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X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 1 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 1 号、2 号、5 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科技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20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成员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抓机制,强职责,党建责任制全面落实。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履职的首要位置,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力促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机构,对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坚持党建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年度奖惩考核体系,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 (二)抓班子,带队伍,基层组织建设合力增强。始终坚持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着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促进党建再上新台阶。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营造“合心、合拍、合力”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班子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带好队伍,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完善科技局“3+1”考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增强班子凝聚力,在同志们中形成了学习先进、共创业绩的良好氛围。
(三)抓党员,强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扎实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围绕联合支部的中心工作,根据当月热点事件及重点学习内容,确定一月一主题,开展特色活动,先后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党性集中教育月等活动。二是开展党员“亮身份、当先锋”活动。每名党员按要求佩戴党徽,制作“党员先锋岗”标示牌,非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制作“雷锋岗”标示牌,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多做奉献,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先锋队到各科技孵化载体和科技企业开展助力服务,全力支持我区企业复工复产。
(四)抓学习,强覆盖,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以来,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制定科技局人防办联合支部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以“开展一次学习讨论”“进行一次心得撰写”“组织一次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党员深刻把握“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为做好全区科技服务工作提供理论遵循。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支部书记亲自全体为党员讲了党课,结合建党99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及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十个一”活动,将党建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抓得不紧。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够,学习党建新理论、新知识不经常、不深入、不系统,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二是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建设工作等业务工作相比,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还不够,与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工作成果的途径较为单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总书记讲话精神不能与实际工作进行很好的结合,学到的优秀思想方法没有及时转化成优秀的工作方式,在紧急重大工作面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需进一步增强。
(二)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是虽然在平时按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但在对问题的研究考虑上不够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强。问题表现为党组织服务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载体不多、渠道不宽、成效不好,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不够等。二是平时虽然注意加强对党支部监督检查,但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动真碰硬,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好人”思想。例如有的党员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对于这些不好的现象,没有及时予以纠正与谈话训诫。三是对先进典型党员干部的挖掘和塑造不够有力,党组织内典型代表的示范导向作用发挥不够,以点带面促党建工作提升的工作方法还需坚持,科学统筹抓党建还需加强。
(三)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抓基层党建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思考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整治措施不硬。
(四)民主集中和分工负责执行不严。作为党组书记、局长的统揽、协调、凝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还没能全面充分调动起班子集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班子中的规则意识、规矩意识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成员中还有对分管工作主动抓的不够,请示汇报不及时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
(五)指导党支部工作和开展支部生活不够。指导党支部“三会一课”日常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不够,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在统筹部署、合理安排“三会一课”方面还有欠缺,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够,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不到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够强。从内心深处,把科技创新工作和年度科技指标建设放在第一位,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没有完全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第一职责”、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没有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同时,对基层党建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深,在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深入思考、破解难题不够。没有很好地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指导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上缺乏经常性和持续性,没有将制度形成常态化局面,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力度发挥不够。二是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开阔。对于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深刻,方法不灵活,主观能动性发挥得不好,主动想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得不够,视野较为局限,破解困难和问题的招法不多,开展党务工作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上长远谋划不够。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书记总抓、分工负责”,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组织完善、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排头兵和标杆。
(二)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落实到具体工作层面,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坚持每月会议例会制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用班子的坚强带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发展。二是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形式。以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利用好网络媒体资源、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平台,突出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增强组织凝聚力。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我们党注重思想建党、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制度安排。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不忘党员身份,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大力推进“河洛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工作。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全局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从严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保证队伍源头质量。及时为我局党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开展在职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困难党员结对帮扶,以及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三是建设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以学习新思想、掌握新本领、创造新业绩为目标,在我局依托现有支部和资源,建设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加强对党员以及非党员的政治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能培训。
(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联系工作实际,不断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出特色,办出亮点,多出典型,为党员发挥先锋带头模范作用提供更多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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