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整治“三违”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全市“三违”集中整治会议精神,组织全县上下集中整治“三违”问题,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再掀我县综合整治工作高潮,推动我县城乡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和法制化。刚才,X 同志宣读了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三违”整治工作方案,这个方案是经过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确定的。相关的 X 个职能部门和 X 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去年年初,就“三违”整治工作,我提了两个目标,一要创建“无违建县”,二要以查办案件为主打虎。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现在来看,创建“无违建县”的目标基本实现,至少在县城规划区内基本实现。但是查办案件、打虎的目标并没有实现,差距还很大,至少距离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刚才表态的这 8 个部门和还没表态的相关部门,去年县整治办交办的一些案件没有明显进展。在上一次的县委常委会上,研究了一个意见,就是在两个月以内,去年县整治办交办的案件,要是再办不下去,涉及到的这些部门主要负责人,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顶着、拖着不办的,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要主动介入调查。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持续加压 我县自 2018 年 8 月开展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城市建设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以来,查处土地、建设违法违规案件 X 宗,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罚款 X 亿元,对 X 人采取司法处理措施,对 X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责任追究。可以说,县委、县政府的态度一直是坚决的,手段也是强硬的,查处也是有力的。但对照上级要求,我县“三违”问题整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第一,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严重。去年 X 月份,省委巡视组向 X 市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明确指出“X 市建筑工程领域“三违”问题严重”,要求下大气力开展“三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违”问题和个别部门、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是连在一起的,没有个别部门、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就没有“三违”问题发生。“三违”问题本质上是用违法违规的手段,窃取社会财富,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非法侵占,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根源,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有的群众从违法违规者手中购买没有任何正规手续的房产,一旦出现纠纷,自身利益无法保证。有些违法建筑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潜在威胁,这些年因为此类问题引发的信访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此风不刹,就难以有效保护群众利益。这些问题不是个性问题,不是区域性问题,而是逾越法律底线、挑战政府威信、违背民众意愿的大问题,扰乱了正常经济秩序,阻碍了社会发展。
第二,市委、市政府态度严厉。X 月 X 日,X 市长主持召开全市“三违”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硬起手腕、攻坚克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市里面这项工作是乔市长亲自挂帅,并且列为市委、市政府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这也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的态度、信心和决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保障,“三违”问题说到底是违法行为,是对经济发展秩序的严重破坏。对“三违”行为不严厉打击,就难以对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所以,从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这个角度来讲,也体现了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第三,我县面临的形势严峻。我们三年来的综合整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远远没有达到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辖区无违建的目标。在县城区,一部分开发商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胆大妄为,不择手段,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有的囤地圈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有的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有的未办理许可证开工建设,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先形成违法事实。虽然县委、县政府提出并落实了分类处理意见,但仍有少数人在等待观望,不仅不主动落实,还与相关部门软磨硬抗,同时我们有些职能部门之间也在推诿扯皮。有些开发商自以为聪明绝顶,实际上是糊涂透顶,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和这些人沆瀣一气,再不借着这次全市集中整治“三违”问题的机遇抓紧整改到位,将来定会悔之晚矣。在乡镇区,有的没有用地计划、没有规划或改变规划建设;有的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大肆占用耕地搞房地产开发;有的违法建设的房屋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职能部门和乡镇对违法违规建设视若无物,既不制止,也不处理,可以说是坐视违法建筑建成,还有一些乡镇整条街都是违法建筑。在农村,不少群众缺乏规划意识,乱搭乱建现象一直比较严重,有的宅基地没有经过审批就开工建设;有的将房屋建在道路两边,特别是在国道、省道及我县精品旅游线路两侧,形成骑路建筑;还有一些地方借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的名义,行违法违规开发之实。
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就是任何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认为“三违”整治搞两个月就不搞了,或者搞两年就不搞了。现在一些开发商和为开发商办过事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说天天都在期望着“三违”整治行动抓紧时间过去,期望着纪委监委和检察院不要介入,还在心存侥幸。没有法律的震慑和相关人员的查处,就不会有好的整治效果,说一千道一万,一定要亮剑。所以我一直说“三违”整治是一场战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场战争中我们务求必胜,不胜决不收兵,县委、县政府将把“三违”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形成一种新常态、一种新气候。
二、迅速整改 “三违”整治工作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全县上下必须迅速行动,严厉整治,形成强大震慑,维护良好的城乡建设秩序。
一要立查立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三违”整治要实现全覆盖,我们以前搞了三年主要是在县城规划区内,这一次不仅是针对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国道及省道等干线公路两旁,关键是扩面到 201X 年以来全县城乡已建成和在建项目用地、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查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就是查事和查人是结合在一起的,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所以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建设领域“三违”问题突出,个别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既要进行“三违”整治,又要对个别部门和基层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是双管齐下。会后,县国土、住建、人防、林业、交通、税务等部门及各乡镇区要依据职能职责,对已建成和在建项目逐一排查清理,每个项目都要查清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违法类型,彻底摸清底数,登记建档,确保问题清楚,资料翔实,情况全面。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清查清理仍由县整治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各乡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查的范围要涵盖辖区所有行政村和居民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清查摸底工作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谁清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如果发现在清查摸底过程中有包庇、瞒报、漏报行为的,无论是谁,一律先停职,再追责。明明是违法建筑,清查不出来的,属于哪个部门,就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及具体清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要从严从快。所有清查出来的“三违”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公开公示,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先期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整治办备案。这次集中整治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所有规划上的问题住建部门调查处理,所有土地上的问题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原来县整治办已经调查处理的,交办给局委的案件,一个月之内要有明显进展。部门负责人要真正重视,真心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亲自负责,亲自办案,绝不能具体案件情况一问三不知。请祁县长牵头,袁书记指导,把案件查办和移交的流程建立起来,从交给部门到办理完毕就是 10 天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这个城乡规划法明确了乡镇具有执法主体地位,各乡镇要按照职责权限对“三违”问题作出处理。乡镇就是辖区范围之内的责任主体,清查清理是主体,处理也是主体,依法拆除也是主体。对违法违规建设比较突出的乡镇,县里面要选择一、两个作为重点予以整治。县纪委监委要牵头建立干预插手整治案件登记备案制度,任何人一律不得说情,出现苗头或者是发现违纪线索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立即介入,一查到底。对于前期综合整治活动中没有处理到位的案件,县整治办牵头,压力传导到部门,责任交给部门,集中一个月时间处理完毕,同时,坚持分类处理原则,一类一类研究、一宗一宗调查,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凡是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报、自觉接受处理的,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或者依据《X 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城市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分类处理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进行处理。凡是在集中整治期间顶风作案、无理阻挠、暴力抗法的要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从重从严查处,坚决以高压态势遏制新的“三违”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可以说,打击一个违法违规的人,处理一个违法违规的案件,可以带动一个地方的风气好转。县委、县政府依法依规处理“三违”问题,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
三要长治长效。县委、县政府开展“三违”整治的态度非常鲜明,就是我们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同时,在坚决遏制“三违”势头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三违”问题举报预警制度,通过设立“三违”举报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建立城乡动态巡查机制,对城乡用地建设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乡镇区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国土公安警察大队和建设规划监察大队要真正发挥作用,沉得下去,划分责任片区,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在加强整治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引导和管理,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设立黑名单制度,对参与小产权房开发、不主动接受处罚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以及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律清退出 X房地产经营市场。
三、严格追责 每次开会都会讲到责任问题,原因就在于我们一些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确实存在差距,如果我们各级各部门都能严格履职尽责,我县就没有“三违”问题了。今天会上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大家务必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确保“三违”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一要明责。就是要明确辖区责任、整治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辖区责任。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任何人都要有所作为,而不能无所作为,甚至胡作非为。一些“三违”问题就发生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而这些乡镇上至负责人,下到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却视而不见,责任心真的是有问题。二是整治责任。具体来讲,就是国土部门负责依法纠正和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及违法违规用地等问题。国土、财政部门负责欠缴土地出让金清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清理违规调整容积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认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肃处理经济犯罪、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信访部门负责做好风险评估和疏导工作。其他所有涉及的职能部门都要按照县里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们集中整治的原则不能变,方向不能偏,什么时候都要坚持,任何人不能动摇,更不能说三道四。三是监督责任。就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三违”整治工作有效监督,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通过“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对责任主体失职渎职问题的问责,倒逼其认真履职。
二要履责。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履行好“三违”整治责任。一是真管。各乡镇处在“三违”整治的第一线,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尽快制定出本地的乡村建设规划,增强规划刚性约束,引导群众规范建房。对违法违规建筑要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乡镇负责人要经常到行政村实地巡查,不要等到群众举报或部门查处时才去处理。部门要严格相关项目审查,坚决遏制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乱占私买土地进行违法违规开发的行为。我们县里提出了创建“无违建县”,乡镇敢不敢提出创建“无违建乡镇”?有没有这个胆量?有没有这个责任?有没有这种担当?二是敢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作为“三违”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对查出来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杜绝私心杂念,旗帜鲜明地抵制乱打招呼、乱批条子,扎下架子,了解清楚各项问题的来龙去脉,排除一切干扰,亲自当好攻坚克难的前锋,主动参与相关案件的处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三是会管。要学法懂法用法,把精力放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上,通过重点问题突破,带动面上的工作开展,用正确的办法来办正确的事。突出“人”和“地”两个重点,管好用地、规划、建设等具有审批监管职能的重点股室,县纪委监委和检察院实行预防调查,通过定规矩、明责任、严要求,让他们不能也不敢逾越“三违”整治红线。加大对县城规划区、乡镇规划区、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和省道、县道、旅游公路沿线等价值较高的重点地带“三违”行为查处,让违规项目无人可批、无利可图、无地可用。我们的整治工作真要是实现了全覆盖,那么我们的“三违”整治也就真正达到了目的。“三违”整治的全覆盖,实际上既是责任的全覆盖,也是对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的一种检验。
三要问责。就是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一是追究不作为的领导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动不力、查处不到位而出现新的“三违”建筑的,整治办交办的案件顶着不办、拒不执行、消极应付和故意拖延不办的,追究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一些要求下属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对下属的一些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不加制止的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要求追责。二是追究慢作为的岗位责任。公布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权力清单,明确办理时限、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实行跟踪问效,对拖拖拉拉、慢慢吞吞、推三阻四,有困难就躲,有责任就推;对难事硬事不敢抓,当“好好先生”;对层层签批却不落实,只安排别人干事,自已无所事事,致使工作有布置无回音、有安排无结果的,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措施。同时,县纪委监委牵头,真正把电视问政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三是追究乱作为的法纪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纪并举,对公职人员、乡村干部参与“三违”行为、执法监管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失职渎职甚至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屡次处罚拒不整改、多处违法违规建设、违法情节严重的整治对象,无论何人,何种理由,都一律移交检察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志们,“三违”综合整治行动不是速决战,而是持久战、拉锯战、攻坚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家一定要持之以恒、持续有力地往前推进,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坚决清理遗留问题,杜绝发生新的“三违”行为,让我县青山绿水常在,蓝天红城更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反“三违”活动
单位名称:XX 市 XX 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说
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表 表 08 反“三违”活动记录表
注:1、三违类别和检查方法属于哪种就在其上打;2、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是指三违现象可能造成的经济 损失或社会影响;3、行政处分包括罚款、警告、记过、除名等。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部 门 地 点
车间
班组
岗位 三违类别 违章指挥 □
违章作业 □
违反劳动纪律 □
部门负责人
检查方式 自查 □
部门检查 □
上级检查 □
其它 □
“ 三违” 责任人
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
处理情况 年
月
日 结案批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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