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主要指什么_源头治超

时间:2021-10-14 14:57:34 浏览量:

篇一:有限公司源头治超知识

@@@@@有限公司源头治超知识考试试题(A)

姓名岗位时间分数

一、填空题(每小题8分,共5题)

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是于年月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实施。

2、超限运输车辆所指的超高、超长、超宽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
(二)车货总长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 米以上。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或采取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4、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5、按照运管部门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必须一次的超限超载知识培训、超限超载理论知识试卷培训。

二、选择题(单项或多项选择,每题6分,共5题,多选少选不得分。)

1、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

A.依法严管 B.标本兼治C.立足源头 D.长效治理

2、全国统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是

( )

A、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的;

B、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的;
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C、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的;
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D、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的;

E、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3、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

A.行驶证B.道路运输证C.驾驶证 D.从业资格证

4、违反《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的,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元的罚款。

A.2000B.1000C.3000 D.5000

5、违反《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八条的,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元的罚款。

A.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B.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C.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D.一千元以下三千元以上

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2题)

1、什么是超限运输车辆?

答:

2、《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答:

16年治超A卷

@@@@@有限公司源头治超知识考试试题(A)

一、填空题(每小题8分,共5题)

1、

2、有下列情形:(一)算起米以上;
(二)总长 (三)宽度 2.55 米以上。

3、要责令 、货物 或采取等

4

5

二、选择题(单项或多项选择,每题6分,共5题,多选少选不得分。)

1、要求是(ABCD )2、认定标准是(ABCDE)

3、单位出示(ABCD) 4、处( B )元的罚款。

5、处( C )元的罚款。

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2题)

1、什么是超限运输车辆?

答:车辆超限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者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车辆。

2、《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答:(1)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2)为没有号牌或者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3)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4)为未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5)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篇二:2014年源头治超方案

石家庄市得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源头治超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市《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公路桥梁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全市治超公路超限超载会议精神,围绕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和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继续坚持“抓综治、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的宗旨,以打击车辆短途非法超限超载和源头治理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全力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源头治超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源头治超工作,成立石家庄市得力化工有限公司治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张令学

成 员:
陈瑞东、赵成林、郝庆海、张志立、王海申

三、整治范围、内容

危险化学品整治的重点,源头运输车辆是否具有相应运输资质,是否超范围、品种装载,超核定装载量;
是否提供所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销售流向档案,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档案台账。

四、治理时间

第一阶段:(9月下旬)安排部署。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公司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积极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集中整治。做好重点检查及宣传工作,全面覆盖,并和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源头车辆超限超载进行集中治理,严查超限超载。

第三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提高。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确保源头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源头治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掌握治超工作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内容,成立工

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项整治经费,认真部署,扎实推进治超工作。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液体危险化学品装载要配备鹤管或定量装车系统。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
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厂有记录,有资质审验台账,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装载货物。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车辆敞开式运输散装货物,运输散装货物必须封闭严密,不得遗洒、飘散载运货物。

(三)严查违法行为,接受监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向新闻媒体、治超部门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石家庄市得力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赵成林

陈瑞东

鹿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篇三: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

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

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源头治超工作,要对进站车辆的相关证件、车辆是否有改拼装现象和出站车辆是否有超载超限的登记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对货运站(场)经营者违规现象和放任超载超限车辆出站的行为,依照治超工作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巡查站队人员要根据管辖区域划分,每月每家进行不得少于5次的巡查。巡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下发企业和上报登记台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在到整改期限后,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三、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要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源头治超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一、派驻人员要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货运源 头的治超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矿、不出站。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缺岗、脱岗。并在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进驻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定时不定时的对企业磅房、计

重、装载、开票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运管所治超办公室,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四、在监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记录每天的工作日志,并妥善保管,交旧领新。

五、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治超工作统计登记制度

为加强源头治超各类相关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确保 各类报表数据的准确真实,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统计规定,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相关治超统计报送工作。

二、货运源头企业每天10:30前将前一天的日报内容上报运管所治超办公室,运管所治超办公室确定的报送人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按照上级报送要求每天进行填写上报。

二、源头治超相关统计登记工作,由治超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类需统计数据、文件的上报工作。

三、统计人员要按照上级报送要求,认真接听、登记、统计、报送治超方面的各类相关的日报、周报、月报工作,并健立建全统计档案。不得有迟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现象。

四、所有统计资料要建档保存,以备查验。

源头治超信息报发制度

为确保治超工作信息的及时总结、发布和上报,促进治超工作的

进一步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超主管领导及各站队负责人为治超第一责任人,在日常工作要不定时的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治超办公室报送治超工作动态信息。

二、治超办公室要由专人负责治超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工作,按照报送要求,完成信息的编写的报送工作。

三、按时高质的完成相关信息报送任务。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治超简报的编写报送、每月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运管处书面本月治超工作情况。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报送任务。

治超举报管理制度

为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及源头企业的非法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襄汾县运管所治超举报电话为:3622220、3629968.

二、治超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该两部电话的接听和受理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接听社会各界举报。

三、接到举报后,值班人员要做好登记记录工作,并将举报情况立即向治超负责人刘宏伟汇报,由刘宏伟在请示所领导后,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填写举报调查登记表,对违法事实确凿、法律依据充分的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制作执法文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所领导和县治超办报告

五、对不接听举报、不及时汇报或对举报内容不认真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分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治超工作违章信息报告制度

为使联动机制取得成效,及时取得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驻人员、巡查站队在开展治超工作时,凡发现源头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违反治超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上报,不得迟报、错报、漏报和瞒报。

二、运管治超办公室要指定专人统计汇总信息,该查处的 要布置查处工作,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定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治超信息,各项报表要及时、准确,无错报和漏报。上报的格式、内容要符合要求。

四、定期编写、印发治超简报,及时汇报和发布治超动态,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特殊事情,应做为专项内容予以上报。

五、治超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是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各级治超人员都应高度重视,认真统计和上报。凡出现错报、迟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治超工作“黑名单”制度

为确保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落实到位,对违法车辆、从业人员、源头企业进行从严查处,重点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超工作中,凡进驻企业人员、巡查站队、路面治超站点和县治超办及相关部门,发现或转来的违法案件,一律列入黑名单。

二、凡已列入黑名单的源头企业、车辆、从业人员都属于重点监管对象,要及时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重点监控和督促,并定期汇报监管情况。

三、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改正错误和问题,遵纪守法,不再出现违法行为的,三个月后可取消重点监管。

四、年度考核、审验时,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都应严格把关,查看违法行为是否已消除和得到处理。对屡犯不改的多次违法车辆或个人,应延期审验或吊销其营运资质。

五、列入黑名单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违议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六、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是开展治超工作的一项强有力举措,全体人员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 相关热词搜索: [db:g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