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家乡的味道》阅读附
小时候只知道呆在家乡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她总能使不成样的哭脸变成一副可爱的笑脸;
她总能使一颗跳动不安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家乡有一种神秘的色彩,而那时的我对她的了解仿佛披上了一层面纱——朦胧而清淡。对于一个追逐世俗的人来说,家乡只是一块不值钱的土地。她没有城市的一小块地那么值钱,但对于我,家乡则是一块藏着金矿的沃土。她让我懂得一个人的价值,生命的真正内涵。最喜欢在春天时躺在翠绿的草地上,那里充满着草的芬芳。那是家乡的体味,让我留念与陶醉。在这时到处都是放牲口的孩子,看他们的表情,准是被这芬芳给乐坏了。这让我想起许多草的珍贵。如薰衣草可用来装饰,车前草可以做药,这些草早已被药农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家乡的草没有沁人心脾的香味也无他用之处,但那种淡淡的香使你觉得仿佛与自然溶为一体了。所以每当春天时我都要在草的怀里躺一会——那是一种享受。蔚蓝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它有水一样的清澈却不乏色彩之美,没有红那样让人眼花缭乱,它是一种饱览沧桑的色彩。当你睁大眼睛注视着它时,你会感到一种伟大并几分崇敬之情溶于你的血液。所以每当仰望家乡的天空时,这种激情燃烧了我。在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几件或许多件事让其充满激情。如未上学的你对书本的渴望,青春期的你对异性的渴求,青年的你对理想的追逐等这些曾让你付出许多精力与时间,但当激情之后又是怎样的生活。就像老年人一样,渐渐被时间磨去了壮志的棱角,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只有回忆已去的往事。我正年轻,喜欢家乡那种激情,我不想看到我将激情丢失时是怎样地痛苦,所以我加倍地努力,去捕捉时间的馈赠。时间可以使一棵小树长成参天大树。瞧,东边的小树已蔚然成林了。还不时有燕雀的叫声。这给家乡添了一些生气。那翠绿的树叶尽情地欢唱,引起我无尽的遐想。我想几十年之后家乡便笼罩在一片翠绿之中了。我们又能歌颂大自然的美,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那时人们就真的会去珍惜这些,而不去做违背自然的丑事了。微风唤醒了沉睡的种子。往日的喧哗也已经被宁静所代替。每次进入树林都是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鸟语花香的日子赶快回来吧。故乡哺育了我,故乡的变迁牵着我的心。愿故乡慢慢地沉睡在寂静的夜空下,不要被时间所吞噬。(选自《阅读》2014年1期,作者:铁凝,有删改。)【训练】1.作者为什么说“小时候呆在家乡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呢?2.文章的第二段,作者运用什么手法写出了对家乡的感悟?3.文章的标题是《家乡的味道》,作者在文中主要写了哪些方面的味道?4.文章的第五段写家乡的小树、鸟雀的目的是什么?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心情?【参考答案】1.因为她总能使不成样的哭脸变成一副可爱的笑脸;
她总能使一颗跳动不安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2.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写出了对家乡的感悟,只有在家乡,作者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正内涵。3.作者写出了家乡的花草的味道,以及家乡蔚蓝天空的颜色表达了作者对家乡的无限热爱之情。4.作者写小树的蔚然成林、燕雀的尽情欢唱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勃勃生机的赞美,以及对家乡味道的深化之情。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希望家乡能
回归原来的宁静味道,回到作者以前心中的家乡的味道。
篇二:家乡的味道
记得在西安上学的时候,和一位老师聊天,说起自己最难忘的食物,老师说,其实人生中最惦念不忘的美食,往往都与一段感情有关,也许怀念的不是那一口食物,而是当年,当时的那份情感。
大学毕业后我在深圳找了一家小公司工作,今年公司给我放了几天假。便联系大学同学去上海她那里玩几天!她高兴的让我过去。
来上海的前夜,我的火车是十一点的,下了车我就直奔到她的住处,她做了一桌子的饭菜,吃完饭我们就在那随意的聊天,从高中,到大学,再到现在工作。转眼间,都十年过去了。
忽然感叹啊,不知不觉中就被时间抛弃在身后。
在我的记忆中,羊肉泡馍绝对是和情感联系最密切的食物。离开西安这么多年,我一直惦念不忘。因为我的她一直惦念不忘。每遇到有羊肉泡的馆子,总想去吃吃。可却一直不是那个味道。昨天晚上炖了一锅羊肉羊骨汤,今天中午吃了泡馍。虽然没有西安的醇厚味道,但是却八九不离十。很是兴奋。
在西安,每到饭点的时候,就看羊肉泡馍店门前,蹲着的,坐着的,都在那里用手掰馍,泡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店家给你切好,直接兑汤,一种是发给你俩馍,你自己一边去掰,然后去要汤。有些老太太,用指甲抠啊抠,几乎都成粉末了。
现在才理解老师所说的最怀念不是那一口食物,而是当年的那份情感的真正含义。
客在他乡最怀念的就是和朋友同学在一起吃上家乡的特产,于是乎,我和朋友就在网上找找关于我们的那份回忆,找找我们的美食。真是黄天不负有心人呀,最终在一个叫“第八奇迹”的网站上找到我们同年的好多回忆。果断的就买了几单,价格也不是很贵,买完之后我们就照着网站上的产品回忆,回忆那些产品与我们的故事!不知不觉我们就聊了一个通宵。
在临走前的前一天,我们在“第八奇迹”商城买的东西就回来了,我们心里纳闷到底买的东西是不是我们小时候,在西安吃到的味道,因此我们就拆开试吃了一包“老孙家羊肉泡馍”,吃起来味道还是在回民街的味道,勾起了很多往事的回忆。我们一边吃的,一边回忆着在老家陕西的点点滴滴。回忆起很多年前酸甜苦辣。
身在他乡最怀念的还是家乡的味道,家乡的风土气息。感谢商城给了我们身在异乡的人家乡的味道,家乡的回忆!!!!
建议身在他乡的陕西人去{第八奇迹商城}去逛逛,一定能找到家乡的味道,在家乡时的美好回忆!!
篇三:家乡的味道阅读答案
《家乡的味道》阅读训练
杨武平
【原文】
小时候只知道呆在家乡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她总能使不成样的哭脸变成一副可爱的笑脸;
她总能使一颗跳动不安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家乡有一种神秘的色彩,而那时的我对她的了解仿佛披上了一层面纱——朦胧而清淡。
对于一个追逐世俗的人来说,家乡只是一块不值钱的土地。她没有城市的一小块地那么值钱,但对于我,家乡则是一块藏着金矿的沃土。她让我懂得一个人的价值,生命的真正内涵。
最喜欢在春天时躺在翠绿的草地上,那里充满着草的芬芳。那是家乡的体味,让我留念与陶醉。在这时到处都是放牲口的孩子,看他们的表情,准是被这芬芳给乐坏了。这让我想起许多草的珍贵。如薰衣草可用来装饰,车前草可以做药,这些草早已被药农视为掌上明珠。虽然家乡的草没有沁人心脾的香味也无他用之处,但那种淡淡的香使你觉得仿佛与自然溶为一体了。所以每当春天时我都要在草的怀里躺一会——那是一种享受。
蔚蓝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它有水一样的清澈却不乏色彩之美,没有红那样让人眼花缭乱,它是一种饱览沧桑的色彩。当你睁大眼睛注视着它时,你会感到一种伟大并几分崇敬之情溶于你的血液。所以每当仰望家乡的天空时,这种激情燃烧了我。在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几件或许多件事让其充满激情。如未上学的你对书本的渴望,青春期的你对异性的渴求,青年的你对理想的追逐等这些曾让你付出许多精力与时间,但当激情之后又是怎样的生活。就像老年人一样,渐渐被时间磨去了壮志的棱角,没有了太多的激情,只有回忆已去的往事。我正年轻,喜欢家乡那种激情,我不想看到我将激情丢失时是怎样地痛苦,所以我加倍地努力,去捕捉时间的馈赠。
时间可以使一棵小树长成参天大树。瞧,东边的小树已蔚然成林了。还不时有燕雀的叫
声。这给家乡添了一些生气。那翠绿的树叶尽情地欢唱,引起我无尽的遐想。我想几十年之后家乡便笼罩在一片翠绿之中了。我们又能歌颂大自然的美,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那时人们就真的会去珍惜这些,而不去做违背自然的丑事了。
微风唤醒了沉睡的种子。往日的喧哗也已经被宁静所代替。每次进入树林都是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鸟语花香的日子赶快回来吧。
故乡哺育了我,故乡的变迁牵着我的心。愿故乡慢慢地沉睡在寂静的夜空下,不要被时间所吞噬。
(选自《阅读》2014年1期,作者:铁凝,有删改。)
【训练】
1.作者为什么说小时候呆在家乡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呢?
2.文章的第二段,作者运用什么手法写出了对家乡的感悟?
3.文章的标题是《家乡的味道》,作者在文中主要写了哪些方面的味道?
4.文章的第五段写家乡的小树、鸟雀的目的是什么?
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心情?
【参考答案】
1.因为她总能使不成样的哭脸变成一副可爱的笑脸;
她总能使一颗跳动不安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2.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写出了对家乡的感悟,只有在家乡,作者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正内涵。3.作者写出了家乡的花草的味道,以及家乡蔚蓝天空的颜色表达了作者对家乡的无限热爱之情。4.作者写小树的蔚然成林、燕雀的尽情欢唱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勃勃生机的赞美,以及对家乡味道的深化之情。5.文章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希望家乡能回归原来的宁静味道,回到作者以前心中的家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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