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赛:(11月24日至29日)
11月24到28号由专家评审选出20个优秀创业作品的团队于11月29日、30进行预赛,各参赛团队采用幻灯片的形式介绍创业计划书,接下来回答评委的提问,共产生10支团队进入下一轮比赛。
12月3日通知进入复赛的十支队伍并发放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 沙盘模拟经营的培训资料。
进入复赛的选手将于12月6日、7日进行为期两天的ERP模拟经营的培训或比赛(以参赛队伍的数量决定ERP培训或比赛)。
复赛:(12月13、14日)
复选顺序由抽签决定,进入复赛的10个队伍将被分为2组,2组队伍分别进行不同的实战市场推广(如中国
移动业务推广、企业新产品推广、新项目的运作等),以综合实力及依据,各组淘汰二个队伍;
决赛:(12月15日到12月28日)
将于12月15号到28号开展,闯入决赛的精英团队将以同一企业所规定项目为实践对象,拟一份策划,进行推广,要求有足够的创意,并且能当场陈述及知识抢答,与投资商进行面对面答辩。根据最终成绩评选获奖等级。
二、参赛方式:
(1)面向湘潭地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各高校不得少于4件作品。
(2)每个团队一般由5-6人组成。鼓励不同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的学生跨、跨院系、跨专业自由组队,每个团队必须确定团队负责人1人。
(3)各参赛队需递交报名表,完成至少5000至10000字的书面创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作品创意、作品可行性研究、市场分析、财务分析、竞争分析、经营策略等。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表从湘潭青年网(,或在咨询点报名交创业计划(各高校咨询时间待定)
联系地址:湘潭市丝绸中路(新市委大楼4楼);
邮 编:410004;
联系电话:0732—8583120;
电子邮箱:zhangxin827@163.com;
联 系 人:张昕。
四、大赛简介:
首届“湘潭市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着眼于给现代大学生以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以竞赛的方式模拟现实企业的经营模式,培养大学生的交流能力,思维能力,组织能力,配合能力,及大学生处理人脉能力,提升职场经验,给予创业者与名企沟通交流的平台,来阐述自己的创业理念,是一场真正的商业实战。勇气让你拥有无限。在这,没有对你的承诺,但是,能力的锻炼与人脉的积累以及和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都是十分宝贵的。
1.增强大学生对社会对企业的了解.
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学子,在踏入社会之前,很难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愿意从事的职业、擅长的职位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还没有对自己的兴趣、特长、个性等有全面的认识。而这次活动,
正是培养大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提升的过程。
2.使用人单位更加了解自己,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让自己学以致用、学有所成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实践中锻炼自己、证明自己,创业设计大赛就是一个平台一次机遇。
3.参赛者可获得更多与企业与政府与商家的接触机会.
一个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人才储备,在这次活动中每一位参赛者可尽情展示自己,让企业用人单位更加了解自己。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实践机会,也是为自己以后的就业或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4.培养大学生的实践与管理能力
比赛中所有实践活动将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实践与管理能力。
5.扩展人脉,结交志同道合之人
参赛选手之间不仅是比赛的竞争,也是一群有着共同创业梦想精英们的思想碰撞,在这里你将寻找到新的创业思想,与不同的创业头脑交流,获得新的理念创新。
6.获得企业的联合投资的机会
若参赛者的创业方案可行度高,可以获得相关企业的联合投资。
本次由团市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局、湘潭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湘潭市学生联合会主办的首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将为湘潭市内各所高校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次展现自我,提升自我能力的平台,培养你的创新精神,将所学知识转为实践内容。
共青团湘潭市委
湘潭市学生联合会
2008年11月5日
篇三:2015年湘潭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2015年湘潭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近日,湖南省考试院公布了《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本科招生专
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5〕109号)、《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校新增专科专业的通知》(湘教通〔2015〕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14〕14号)等文件编制。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都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未经教育部或我厅备案、批准,或本《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得进行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各高校在《目录》公布的本专科专业内,可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自主确定专业方向,但不能以一个专业作为另一个专业的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能作为编制招生计划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四、《目录》中师范标识栏内标有“S”的为师范类专业,标有“J”的为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凡标有“J”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五、专业代码中加有“T”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有“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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