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作物 1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方案 范文稿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的节约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 x 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x县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意见及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相结合,科学划定重点禁烧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形成禁烧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奖惩措施,做到严防死守,推进农作物禁烧网格化管理。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划定重点禁烧区。午秋两季禁止在全镇范围内露天焚烧秸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秸秆禁烧期为 5 月 5 日是——10月 31 日。将我镇境内合淮阜高速公路、合淮公路两侧各 2 公里,庄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两侧各 1 公里范围,列为重点监控地区,划定刘浅、x、街道、侯集、薛桥等 5 个村为重点禁烧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大重点禁烧区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特色农业“双 20 万亩”工程,努力减少油菜、小麦播种面积,减少秸秆产出量。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加快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坚持市场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收购经纪人和企业开展秸秆收集、贮运和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秸秆收集、贮运和利用服务体系,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二是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农机农艺结合,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大力推进农作物机械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工作;坚持科学规划、财政补贴,大力开展秸秆田头堆腐;推广免耕少耕,实施秸秆覆盖还田技术;坚持秸秆循环利用,结合我县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扩大秸秆在蔬菜园艺和畜牧等产业中的使用规模,促进秸秆资源利用。三是加快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能源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采取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进企业在人口集居村,兴建秸秆气化供应站,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四是积极发展以秸秆为耗材的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户在重点禁烧区域建立秸秆固化、炭化加工厂和秸秆固化工业化公司,生产、销售秸秆固化、炭化原料。鼓励发展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等生产项目,积极发展秸秆生物肥料生产。
三、有关奖惩政策
(一)自 2010 年起,对购置成套油菜收割机械、秸秆还田机械的单位和农户,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补贴 20%,所需经费市、县按1:1 比例共同承担。
(二)对实施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给予 30 元/亩补贴;对搬运秸秆离田并在指定集中堆放点堆放的,给予 20 元/亩补贴;对实施油菜秸秆就地堆腐还田的,给予 20 元/亩补贴;对油菜秸秆实施“田头窖”堆腐还田的,给予 30 元/亩的一次性挖窖补贴,所需经费市、县按 1:1 比例共同承担。
(三)
对新建 500 户以上的秸秆气化站,一次性补助建设费 60万元,达到 1000 户以上补助 100 万元;新建秸秆固化、炭化加工厂或秸秆颗粒工业化公司,每购置一台(套)固化、炭化设备,给予设备总价 50%的补贴,所需经费市、县按 1:1 比例共同承担。对利用 x市油菜秸秆生产并销售颗粒的,享受市财政补助 50 元/吨。
(四)对秸秆制板、秸秆发电等企业直接收购本县油菜秸秆作为工业原料,享受 50 元/吨补贴,经费市财政承担。
(五)对工业企业改造锅炉,使用秸秆生物质燃料作能源,享受锅炉改造费用 10%的奖补,经费市财政承担。
(六)对秸秆收储大户就近建立秸秆集中堆放场,县政府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七)发现有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对土地经营权使用人处以每起 200 元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八)从今年起,对全年未发生一起秸秆禁烧的重点禁烧区 5 个村(居),镇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禁烧 工作不力的村(居),出现焚烧点较多,造成一定影响的,将追究村(居)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农发中心、文化广播站、党政办、财政所、司法所、国土所等部门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扑火清理组、保障组、督查组四个小组,具体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同时明确各村(居)书记或主任为所在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成立秸杆禁烧巡查小分队,责任明确到人,层层抓落实。各村(居)于 4 月 20 日前,将秸杆禁烧巡查小分队名单报农发中心。
(二)广泛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悬挂横幅、宣传车、一封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主题鲜明的舆论导向,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努力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使不露天焚烧秸秆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三)加强禁烧期间督查和执法工作。午收、秋收期间,镇成立禁烧督查组,各村(居)要组织巡查小分队,加强巡查督查,加强禁烧执法,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x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给予 200 元以下罚款。坚持控制第一把火,重罚前 3 例。
(四)创新禁烧方法。一是各村(居)要合理安排好秸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杆离田。禁烧区各村(居)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杆。二是要看管好主要路段,沿合淮阜高速、合淮公路、庄顺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等主要路段,实行分村包干负责制,确定专人监管,保证有一名乡镇干部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三是要守住极易焚烧秸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 4 个重点时段。重点禁烧区的 5 个村(居)务必于 4 月 20 日前,将辖区发片包干分解情况、突击队名单及划定的秸秆堆放点报农发中心。
(五)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秸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将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头、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不发生因秸杆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对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组织或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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