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楼、各实验室凡进行电气焊、烘烤、熬炼、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前,必须向学院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经查看现场后并填写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动火。
二、明火作业前,应做好现场检查,清理杂物,现场准备好消防器材。
三、明火作业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并设专人现场进行监护。
四、明火作业后,对现场要认真检查、清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五、实验室使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灯具等用电设施均由安全员管理、保养、维修、更新。
六、各楼、各实验室凡需增加电源线路、灯具、拉设临时线路、电闸、插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安装,不得私拉乱接。
七、严禁实验室超负荷用电。
XXX
相关热词搜索: 用电 用火 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