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2021年某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班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1 09:13:34 浏览量:

2021 年某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班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全面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巩固日常道路保洁,加大巡回保洁频次,高压冲洗、 洗扫一体和人工配合,消除路边浮土,减少垃圾落地时间,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内确保无存量垃圾。

 (二)公厕及时保洁,规范建设公厕,在主次干道显著位置 按照每隔 500 米一处的密度设置公厕导向牌,并对公厕导向牌、水龙头等设施设备加大维护力度,室内定期消杀、除臭,确保如厕环境整洁。

 (三)进一步规范清运作业标准,维修损坏的垃圾桶,实行 定时、动态、机动清运相结合模式,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按照“镇村保洁、收集,区级清运、处理”的环卫机制,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实现 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治理。

 (五)清理垃圾死角、盲区,集中清理湾塘沟渠、村前屋后 等区域垃圾,清除桶边落地垃圾、积存垃圾,确保国道、县乡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建筑工地围挡后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 全覆盖。

 (七)规范工地围挡设置,不得存在破损污染、歪斜不整、 无墙体基础或基础不符合要求等影响市容的问题,并进行美化、 亮化。

 (八)加大建筑工地治理,施工现场管理规范,落实工地门 前责任制,封闭施工,确保现场干净卫生,待开发工地和未完工停建工地责任主体明确,工地周边整洁有序。

 (九)加强河道治理,改善河道水质,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 尾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河道常态化生态补水,加速水体循环,确保无黑臭水体。

 二、责任分解 (一)进一步提高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 1、组织城区环卫保洁状况普查和大扫除。按照“属地管理、 条块结合”的原则和主次干道“两侧由墙到墙,不留死角”的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镇街配合,完成统管区域、属地辖区(含城中村)环卫保洁状况普查,进一步扩大区级统一管理范围;绘制“一图一表”(环卫保洁任务及等级区分图、环卫保洁责任分工表),做到环卫保洁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不留死角和盲区。城区各街道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聚焦城中村、背街小巷、公路铁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难点区域,组织辖区环境卫生全面大扫除,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并加强长效管理,全面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加大区、镇街两级财政投入,提高环卫保洁经费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镇街、功能区 2、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落实《市 2021 年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

 责任单位: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切实加强考评监管。强化“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五项任务)监管考评力度。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督促各街道、功能区,加大对临街商铺“门前五包”的督促检查,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由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负责,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做好“门前五包”,消除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等问题。由区住建局负责,进一步优化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将绿化带内垃圾积存等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标准,每月通报考评情况;加强对城中村环境卫生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评成绩,督促各街道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卫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对保洁长期不到位和拒不改正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引导效应。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 通济、环秀、潮海街道,数字装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 4、大力营造“垃圾不落地”氛围。由区融媒体中心牵头,采用多种媒体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引导市民群众养成绿色出行、不随手丢弃垃圾的良好习惯;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车窗抛物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发动群众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举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公安交警大队 (二)进一步加强公厕规划建设管理 1、强化规划设计管控。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环卫(公厕)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城市控规、详规和土地利用规划时,同步落实厕所建设用地区域和指标;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交通客运等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配建的公共厕所数量和建筑面积;建立环卫部门参与项目建设方案审核、公厕配建指导、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2、严格公厕拆建管理。按照“拆一还一”要求,对因城中村片区化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关闭的公厕,按照就近补建的原则,区审批局按要求对拆除环卫设施办理审批备案,区住建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厕总数只增不减;区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属地镇街,加大公厕违法拆建查处力度,对擅自占用、迁移、拆除、关闭环卫(公厕)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的,以及未严格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公厕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适时组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通济、环秀、潮海街道 3、加大公厕建设和改造提升力度。按照 2021 年区财政投资 项目建设计划,区住建局年内建成 10 座拼装式公厕,按测评标准配建无障碍设施,并根据公厕设置标准,每年实施新增建设;相关属地镇街配合做好公厕选址,加快公厕建设进度,力争提早建成投入使用。区住建局对照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实施老旧环卫公厕提档改造,改善通风、采光、除臭条件,适当增加厕位数量,增设无障碍设施,健全导向系统,净化美化内外环境,确保达到创建测评标准要求。

 区交通运输局要明确交通站点管辖范围和边界,建立管辖公厕工作台账,根据日均客流量,着力补齐交通厕所短板,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和测评标准的公厕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快完善景区景点公共厕所布局,提升旅游公厕建设生态化、特色化、品质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 通济、环秀、潮海街道 4、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区住建局按照住建部“四净三无两通一明”(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结合管理实际,围绕精细化、人性化要求,制定城镇公厕精细化管理标准,公布公厕开放时间、监督单位、管理责任人、投诉电话等信息,加强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对交通站点、景区景点、加油站、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等行业管理公厕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公厕管理达到规范标准。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新建农村公厕的规范化管理。提倡符合开放条件的沿街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服务窗口、餐厅宾馆、车站码头、地铁站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医药商店、剧院剧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场所、加油站及其他商家店铺等,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参与卫生间对外开放,在工作(营业)期间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卫生间),供市民和游客使用,服务社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文 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功能区 (三)进一步加强各类垃圾清运管理 1、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区住建局要进一步规范清运作业标准,定期维护统管道路沿路垃圾收集设施,实行定时、动态、机动清运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垃圾焚烧(含餐厨处理)厂的安全运行监管;持续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年内新建成 1 处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实现全域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功能区 2、垃圾临时堆放管理。各镇街人居环境整治产生的垃圾,要第一时间清运处理,不得积存。各镇街、功能区辖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拆迁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确需采取临时堆放的,应向区住建局报备,同时落实相应覆盖、张贴标识等措施,明确临时堆放时间,限期清理。对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拆迁垃圾,属地镇街和功能区要加强管理,对堆放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产生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委托符合规定的企业代为清理整改,相关费用由产生单位自行负担。对于未报备、堆放措施不到位、未及时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督办;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综合执法、公安、属地镇街等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加强溯源排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 局;各镇街、功能区 3、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许可、车辆密闭规范、安全培训等内容的监管,切实抓好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源头管控、运输过程检查和处置场所监督。区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动协调,加大渣土运输车辆路面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夜间联合执法巡查,对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街、功能区须在 6 月底前建成 1 处适当规模的镇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或消纳点,用于调配、消纳属地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在年底前因地制宜建成 1 处镇级建筑垃圾填埋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功能区 4、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行政审批局、住建局配合,负责与全区餐厨垃圾服务对象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确保签约率不低于 95%。区住建局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规范收运餐厨垃圾,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加大对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乱摆乱放以及乱泼乱倒餐厨垃圾行为的督查和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综合执 法局,各镇街、功能区 (四)积极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抓好《2021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落实。建立“工作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推进机制,以打造 6 个高质量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片区)为引领,以点带面,全面突破居民认知、人力配备、监督管理、合力推进等工作瓶颈,补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设施管理、宣传发动等工作短板,实现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与各类文明创建挂钩机制。区垃圾分类办研究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定期进行考评。区文明办将各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成效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复核的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抓好《建筑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扎实开展全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6 个 100%要求,以及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责任单位: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2、规范工地围挡设置。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监管的房建市政工地及时更换存在破损污染、歪斜不整、无墙体基础或基础不符合要求等影响市容的问题,并因地制宜进行美化。限额以下及未上报的手续不全项目由属地镇街督促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六)加强城区河道管理 1、抓好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西部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即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和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相关街道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强化排水企业监管及排水许可管理、城区河道养护管理、河道防汛和应急管理、河道排水智慧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水行为,巩固提升城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道汛期安全,保障河道水质断面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相关街道 3、加强支流河道监督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河道管理的实施意见》(即政办发【2019】16 号)要求,辖区街道建立城区支流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支流河道无污水直排、河岸无垃圾、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道水质达标。建立“日巡查+月通报”制度,辖区街道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支流河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住建局每月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辖区街道,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同时与支流河道改造奖补资金挂钩。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相关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关于落实市创建全国文 明典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牵头组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专班,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抓好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各自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地。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住建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责, 建立工作线,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分工,制定进度表,落实责任人,严格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统一调度,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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