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稿】

时间:2021-10-10 18:01:27 浏览量:

1 2021 年 市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文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促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全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工作实际,确保对各镇、各相市直单位 2021 年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真实性、效益性开展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

  市 xxxx 年度扶贫专项资金。

  重点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冒领、私分项目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

 (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三)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四)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五)未能足额、及时拨付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六)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

 (八)已竣工投入使用项目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检查组织方式

  (一)到项目现场调查核实项目真实性,检查相关资料及台账。

  (二)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项目实施地的周边群众,核验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到项目实施单位或受益企业,听取、收集意见建议。

 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程序移送有关部门。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x 月 xx 日前)。成立由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分管副职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详见附件 x),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检查力量,落实检查对象,明确检查工作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政策和业务资料,对参与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做好查前各项准备。

  (二)现场检查阶段

  每半年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等有利时机,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现场督察检查。(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分两次进行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督察检查)。

  每一年审计局、扶贫办联合对各乡镇年度脱贫成效,扶贫资金绩效进行综合评价(xx 月 xx 至 xx 月 xx 日前完成 )。

  年终,财政、审计、扶贫办将联合形成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综合评估报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xx 月 xx 前完成)

 (三)拟定报告阶段。检查小组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分别于 x 月 xx 日;xx 月 xx 日前形成半年、全年扶贫专项资金督查检查综合报告,提交财政、审计、扶贫办 x 家单位联合修改完善后,于 xx 月 xx 日前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五、检查程序

  (一)检查前的材料收集和分析。检查小组应收集并分析被查单位检查项目资金有关政策、业务资料,掌握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检查方式、方向和环节,为实地检查做好准备。

  (二)进点并召开进点见面会。召开进点见面会,明确检查工作要求,听取被检查对象情况介绍,提出配合开展检查工作的要求。通知被检查单位准备基本情况介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被查单位组织结构和职能范围、负责管理(或使用)的财政项目资金人员名单、检查相关资金安排或使用情况(安排使用程序、分配使用结果等)、项目实施的方式程序和效果、工作开展措施及成效情况等。

  (三)开展现场检查。按规定程序收集检查证据。在此基础上,以镇(或主管部门)为单位形成检查报告初稿。检查组根据情况修正完善后,形成报告正式稿。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认真履职。检查组切实履行好职责,按方案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对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检查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检查组进点前,应根据本次检查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搭配检查力量,制定、细化检查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加强组内工作沟通、会商和信息共享。

  (三)规范检查工作方式。检查组人员要高度重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被检查对象的沟通协调,取得相关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注重运用听、看、查、访等多种方法灵活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要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程实施检查,做到依法检查,客观真实。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随时向财政局党组报告;对检查中与被查对象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应及时、客观向财政局党组汇报后再做决定;对拒绝、拖延、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财政局党组反映。

  (四)严肃政治廉洁自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认真贯彻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财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检查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切实维护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检查人员要重视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真正做到懂法、执法、守法,并通过检查承诺、检查告知等多种防范措施,约束检查组成员,严肃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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