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14篇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
今天,我读了《骆驼祥子》这部文学著作,文章的主要人物是一个叫祥子的青年,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
买车,做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奋斗,他买上了车,但不到半年,竟被军阀抢去;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的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怀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内容。而搏斗的结局,是以祥子的失败告终的,他终于未能做成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它不仅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且还刻画了祥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被毁坏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
看完祥子的故事,我的心情非常沉重,觉得祥子实在太可怜了。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最后,祥子成了一个堕落、自私的人。我真为他惋惜,惋惜他的良心就这么没了。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2
古代民间有“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男不看西游,女不看红楼”之戏说,我依着好奇品味西游,寻找为何不看西游的答案。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出于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这本书共一百章回,前七回主要介绍了小说中核心人物孙悟空的出世、求道、闹龙宫、搅地府、闹天宫,直至被如来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为故事的展开埋下伏笔;第八至十二回写小说的另一重要人物唐僧的身世并兼写其他故事内容;弟十三至一百回则是西天取经的正文,主要写取经途中的各种矛盾斗争,包括取经人和妖魔之间的斗争等,最终取得真经。
读后细思明白,“男不看西游”主要是跟主角之一的孙悟空有关。男儿天性好动人尽皆知,而孙悟空正是这一形象的代表,如第五回,孙悟空仅因蟠桃宴会没邀请自己参加而恼怒,放肆闹天宫,说明孙悟空是个暴力相制之人。尤其是第五十九至六十回,三借芭蕉扇,只能反映出悟空的油嘴滑舌,即使是机智也不过是耍小聪明罢了,都为反面教材,男儿看后自然会抑制不住天生的冲动劲,只会愈发淘气。
不过我倒有些疑问,古代既有这样的戏说,为何《西游记》仍是名著经典以致流传至今呢?很简单,只需细读便可知其中缘由。
悟空虽生性冲动,不过他打破常规不拘束,有创新思想;八戒知难而退,抱怨说回高老庄,可也没有一次离开唐僧,可见其忠心耿耿;沙僧众所周知,敦厚老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这是细看个人,略看大局,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实则是告诉读者:只要不放弃梦想,无论前途坎坷难行,只要战胜这些挫折困难,最终都会获得成功和幸福。
一本名著自然少不了名言,让我得到最大启示便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一句。这句话是用草木比喻人生,人的一生有得意荣华,也有失意的枯枝。人生苦短,不必太过于注意得失,只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便成。
品味西游,我在年当风华正茂之时初次品味,受益匪浅,亦坚信它可使我受益终身。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3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4
开学前,第一次将《水浒传》认真地看完,我不是什么研究者或学者,看不出里面深刻的寓意,看不出里面的批评和征讨。但是我看得出这本书中最能影响我,最令我感触的情感——友情。整本书中,“情”的内涵倒是被施耐庵表现得淋漓尽致。
且不说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救林;且不说梁山好汉大闹法场救宋江;也不说石秀怒杀贼僧答杨雄……只说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从未争执,从未内讧。第一次有不同意见也是因宋江谦让,让卢梭义坐第一把椅,众人不应,也未丝毫红过脸;只说招安之后,宋江自知误饮毒酒,便毒鸠李逵,李逵知后,毫无怨恨,道:哥哥要俺死,俺铁牛不死怎得;只说李逵,宋江死后,赛诸葛吴用,小李广花宋并在其坟前自缢……这本书中,到处承载着“义”。在我看来,这“义”便是友情,是愿为挚友触官府,献生命的友谊。
左道“玉麒麟”,右道“及时雨”,上书“替天行道”。分工合作,整顿梁山,为的是一个“义”字,为的也是一个“情”字。而当今社会,“义”有多少,真正的“友情”又在何方?
上次,看到一则报道:一人为骗邻居十几万,装友好有五年,拿到邻居“假借条”后,立即翻脸“讨债”,网上称其为“杀熟”。生活中,社会上这种事数不胜数,即使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友情的出发点也是利益,人与人之间的“义”、“情”也日渐淡薄。遇见危难挺身而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都上了感动中国人物提名榜了。从幼儿园抢苹果,到工作后抢机会,从小时候赤手肉搏到长大后刀光斧影。不禁问一句,社会怎么了?人心怎么了?
暑假里,补课一个月,剩下时间都迷在了这本《水浒传》上。只因它里面的“情”深深吸引着我,只因它的“义”深深打动着我,我敬佩及时雨宋江的仁义天下,我钦佩小旋风柴进的乐善好施……故事里每个主角原都是普通人,却最终做出了不普通的事,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帜,并说到做到。
当今社会,公正了,公平了,我们只需要公义了。“义”字当头,头顶天,脚撑地,迎风送雪,做一个充满“义”,充满“情”的有志青年。不求像梁山好汉,为了“义”,为了“情”,视生命于不顾,也当应像他们保情护义,弘扬我中华传统美德。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能够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仅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十分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好处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好处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能够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搞笑!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期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6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_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_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_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7
最近,我读了《杨家将》这本书,被杨家那一心为国的雄心壮志所感动了。这本书讲的是杨业带领七子为宋朝统一天下而南征北战,所向披靡的故事。后来,杨业被奸臣害死,他的七子也都为国家而牺牲了。再后来,杨家女将出征,把西夏,辽国打得丢盔弃甲,最后班师回朝了。中间甚至还有一些鬼神。咒语这类东西,比如束天神的咒语一念起来到处就飞沙走石,还有杜夫人的咒语正好和他的相反,还有天神钟离,吕洞宾……不过总之,这本书写出了杨家将为了国家统一天下不惜一切代价的精神,化为四个字就是:精忠报国。(套用《说岳全传》里的词)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八王,当时杨家只剩下杨六郎在朝廷里,而且差点被王欠害死,是八王想的办法,把杨六郎给调包了……不过他真的很会想办法啊——还有,七王想夺王位,在酒里掺了毒药想害死八王,结果吗,不用说,给发现喽。
还有哦,书里有一个地方我觉得是最好玩的。杨六郎被调包以后,焦赞还以为他真的被害了呢,结果上山去烧杀掠抢……谋生呗。结果呢?杨六郎去找他,发现他躺在山洞里面睡觉。就把他摇醒。你猜怎么着,焦赞睁眼就是一句:“你是人还是鬼?”笑坏我了!
《杨家将》演绎了杨家一心为国,南征北战,所向披靡的故事,这本好书推荐大家也看看哦!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8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9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这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可以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这种意义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其实我早就受了影响而这么要求自己了。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后感、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0
读完这本书,我竟会不禁怀疑,这书是否出自一名正常人之手?因为,她那生动的描述,是那么细腻;那么富有生机。她那对世界的感知,不禁使我们忘记她是一个盲、哑、聋的女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资料,时常使我心头温暖,不同于其它的名著,读起来使人黯然泪下。虽然当我们读到,她只拥有了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就猩红热夺去了视力、听力时为她感到同情,但是,当再看到她遇上了许多好心人时,不禁在心底为她祝福。这也足以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充满了爱的。
全书从海伦得病而失去听力、视力后,被沙利文老师逐渐从黑暗带到了光明,从无知走向了成熟开始,将海伦一生的经历展现给了大家。
读完这本书,海伦那坚强、乐观的形象,依然能在我眼前清晰显现。在她书中描述的一切,我觉得这对于一个残疾人几乎不可能。可她却证明给了我们看。也不难想象这背后有多么的艰辛,如:沙利文老师为了让小海伦了解水,只有把她带到水龙头旁,让她用那稚嫩的手去感觉。在冰冻三尺的严冬里,这样反复的训练,怎能不让人心痛?也就是从小的锻练,使海伦拥有了一颗坚强的心,也让她收获了哈佛的通知书。
海伦的一生也证明了我们课本中的一个道理:海伦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她珍爱生命,肯定生命的价值,不因为生来的残缺而碌碌终生,反而成了她生活动力,让这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并不断延伸这生命的价值。就如一位先哲所说:“生命中可能会括风下雨,但我们能够在心中拥有自己的一缕阳光”。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1
《老人与海》这本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同时也是属于学生们写读后感最爱用的材料之一。因为本书的主旨仿佛早已明确,无非称颂一番什么硬汉啊,打不败啊之类的变形金刚似的思想。再加上本书又薄,寥寥数万字只算的上中篇小说,文字又看似简单易懂。于是就算真正看过的貌似也摸不到什么头绪,只好把前人早已嚼烂的几句话翻来覆去的拿来从头感慨一番。
我很不满。
于是我决定抛开一切貌似已成定式的“心得”,“体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老人与海》以期有一些新收获。
书的序言中提到,海鸣威说过“老人就是老人,孩子就是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象征意义…”序言作者的说法是“…但是显然,我们还是能从《老人与海》中读出不少的象征意义出来。”这不失为一种解释,我也因此另有一番自己的看法。
也许在人们看来的“勇气”,“无畏”的“战斗精神”,只是作者所勾画的人类宿命——与命运抗争而又悲剧结局的一种解决而已,甚至是那段着名的独白:“人尽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无奈的对抗。老人的生活与海联系在了一起,那是不是可以说是海束缚了老人呢?漫长的等待却等不到回报,老人还是在期待着一条大鱼,老人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多少?扛着那面“仿佛永远象征着失败的旗帜”,老人等到的“胜利”又是什么?就连自己最终的收获,那条大马林鱼,也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一副骨架和一个送给孩子的头骨。老人说,我昨晚吐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感觉自己胸口什么东西碎了…到了最后,看着海湾里和垃圾一起漂浮的鱼骨,那位太太说,我从来不知道鲨鱼有这么漂亮的骨架。除了失败,还是失败。作为读者,我的眼里看到的是无尽的失败。作者仿佛在揭露这样一个“秘密”:人类即是失败。无论自己如何努力地向一个方向奋斗,终究都会在种种原因的影响下得到一个与自己预期不符的结果。这种不完美即是令人痛苦的根源,也是我看到的《老人与海》的主题。
作者的用意难道就止于此了吗?我看不是的。满眼的失败后面,潜藏的是对胜利最真诚的渴求。海鸣威所描述的这个老人与海的简单世界也许正是我们复杂的现代社会的映像。老人的失败仿佛也是每个人经历的缩影。这就像一个警报,时刻提醒着世人关注自身,关注自己生活的目标与意义。毕竟,我们还要胜利。
写到这里,我的感想也算是结束了。我的观点也许有些与众不同。我想说的是,作为一部现代作品,对其的理解绝不能局限于一点。同时,任何人也不能说自己的理解就是完美的,正确的。对待任何一个作品都可以多层地来剖析。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才是合适而恰当的。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2
《老人与海》不是一篇教导人们如何实现灵魂和谐的小说,而是一种探索和追寻。老人希望用海上的渔猎经历寄托自身价值的超越。“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无疑这正是海明威的价值观──被捕杀的大马林鱼的生命是老人的牺牲品,大鱼和老人又一起成为鲨鱼的牺牲品,而鲨鱼最终会成为大自然的牺牲品。这是海明威式的固执的悲观主义情结的反映。如果生命意味着一场牺牲,人类只能无能为力。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老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与鱼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常的毅力和勇气,表现了一种不可被征服的精神上的胜利,他可以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书中通过对老人与鲨鱼斗智斗勇的场面,描写细腻,引人入胜。作者从多个角度描绘了鲨鱼的凶狠狡猾。老人拼尽全力为了保住自己好不容易捕到的一条大马林鱼。充分体现出老人无畏精神。
虽然最终老人以失败告终,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这才是人的本性。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正因为有像老人那样的人,敢于向自己困难挑战,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3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就应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比较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资料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厌恶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明白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之后,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透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秀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经典名著读后感100字篇14
今天,妈妈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生病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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