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
以优良作风担当时代使命
今天我围绕“需要什么作风”“要有什么担当”“如何真抓实干”这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需要什么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决定成败,既关系到人心向背,也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习总书记指出, 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特别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作为组织部门,更要在改作风、树新风方面做出表率。一是要树立公道正派之风。要涵养政治定力,炼就政治慧眼,恪守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将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组工干部处事之基、立身之本。牢固树立对己清正,对人公正的思想理念,真诚地为干部、为党员、为基层同志服务,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二是要树立勤学善思之风。要不断自我完善,提升境界,深入思考,钻研谋划,以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推进组织工作的改革创新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三是要树立实干高效之风。要将实干高效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的制胜法宝,树立精品意识、高效意识,用好高效的“指挥棒”,练就实干的“金刚钻”,促作为,勇担当,推动组织工作大发展。
二、要有什么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担当精神可以说是干部之魂,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心有大我、无私奉献、勇于担当。
一要有勇于担当的魄力。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无论身处什么层级的职位,每个党员干部都有自己的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以后,有的领导干部感叹“为官不易”,干事的“红线”多了、规矩严了,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习总书记指出,“把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归咎于从严管理,这是不对的”。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党性问题,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的不忠诚。党员干部决不能做“甩手掌柜”,满足于当“太平官”“逍遥官”。我们要有许党报国的信念、担当负责的勇气,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以勇于担当的魄力开启事业新篇。
二要有善于担当的能力。领导干部光有担当的勇气还不够,必须要有担当的能力。要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增强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加强经济、政治、法律、科技、文化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专业素养跟上时代发展。作为组织部门来说,更要善作善成敢担当,要精通业务,争做组织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努力提升“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阅人能辨、遇事能办”的能力。要践行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以无私无畏的心,讲正义,重公道,说真话;要弘扬正气,不断提高知人、识人、选人、用人的本领。
三要有敢于担当的定力。“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担当就要有付出,就要有牺牲。敢于担当,就要不计较个人得失。敢于担当者,心中装的始终是人民和党的事业,即便一时受点挫折,也依然故我。
三、如何真抓实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斗争精神,永葆创业激情,推动党的事业在真抓实干中不断前进。
1 、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
什么是干事创业激情?激情就是一个人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充沛旺盛的精力,奋发争先的热情,乐观自信的精神,勤奋工作,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实现价值。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激情就是要有一种面对机遇,敢于争先;面对艰险,敢于探索;面对落后,敢于奋起;面对竞争,敢于创新的责任、勇气和精神。俗话说,干部干部,先行一步,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需要各级干部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但不能否认是,在我们的一些干部身上暮气沉沉,精神不振,缺乏昂扬向上的意识和奋发有为的干劲;有的对事业、对人生缺乏长远的规划,得过且过,作风疲沓;有的笃信“少干事少出事,不干事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也别出了事”,不敢担当,不敢作为,开展工作放不开手脚,如此等等。
毛泽东同志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精神”,指的就是干事创业激情。要有这种激情,就必须在“四有”下功夫。
一是要有想干事的思路。每名党员干部都想干出一番成绩,成就一番事业。但干什么?怎么干?必须要有自己的思路。这就需要常学习,学习知识,学习业务,学习别人的经验做法,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勤思考,经常思考如何筹划和抓好工作落实,思考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从中得到一些感悟。多研究,注重调查研究,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不断激发学习兴趣和思维动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要有干成事的信心。干事创业“事在人为”,只要树立起干事创业的自信心,一切皆有可能。面对今天的发展时代、竞争时代,唯有敢于向未知挑战、敢于引领时代潮流,才是一个真正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人,才是一个真正敢闯新路、敢为人先的人。
三是要有会干事的办法。要能够运筹谋划,实施正确决断。要善于不断培养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集思广益,旁证博引,真正做到多谋善断。
四是要有不出事的理性。激情是催化剂,理性是方向盘,干事创业需要激情推动,也不能靠一时头脑发热,不顾政策规定和客观实际,盲目蛮干。在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实践中,既要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又要仔细思量、严谨细致。
2 、要有工匠精神,精益求精
“工匠精神”是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更加完美的精神理念,其内涵概括起来就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弘扬“工匠精神”,就是发扬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品质,这是新时代的使命和呼唤。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对品质保持一种极致追求,让严谨细致成为一种工作习惯,让精益求精成为一种工作境界,始终保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卓越追求,在务实踏实、专业敬业中提升战斗力,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中提升创造力,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勇立潮头、彰显担当。
3 、要有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
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钉钉子,是定力、韧劲和实干的有机结合。只有方向准、韧劲足、真抓实干,才能把钉子钉准、钉正、钉牢。
一要有坚如磐石的定力。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是钉准钉子的定盘星。钉钉子方向要准,就要守心持正、沉心静气,一张蓝图绘到底;就要认准目标、持之以恒,以一抓到底、一以贯之的态度推动各项事业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就要真正把心钉在岗位上、钉在职责上、钉在一方土地上。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地干。保持平和心态,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二要有水滴石穿的韧劲。百折不挠、久久为功的韧劲,是钉好钉子的推进器。因此,发扬钉钉子精神就要保持战略定力,破除思想藩篱,坚定“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心,以锲而不舍的量变,实现水滴石穿的质变。
三要有善作善成的本领。真抓实干出成效是钉牢钉子的验金石,因此,我们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政客,要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一锤一锤接着敲,一茬接着一茬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用苦干实干成就新作为,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在民法典宣讲报告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刚才,XXX 同志为我们作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XXXXXX》的专题辅导,全面讲授、深入解读了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法典的作用和地位,特别是民法典的特点亮点,讲得非常具体、非常全面、非常务实、非常透彻,为我们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切实实施民法典提供了有力指导。我们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民法典在 XXX 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深入学习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又一个生动实践,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谋划、 亲自推动完成的重大立法成果,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各级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上下功夫,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 XXX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要深入 学习领会民法典立法的基本精神。民法典不仅是民事法律条文的 汇编,更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反映了中国人民对新时代一系列关键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共同意识。编纂民法典,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反映了人民意愿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成果和制度自信,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彰显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改革创新精神,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契合发展需要,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充分回应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引领 21 世纪潮流的民法典。
三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民法典体 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全文共分七编, 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 84 章、1260 条,10 万多字,被 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紧紧围绕着人的权利而编纂,大到财产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的规定和保护,小到比较具体的网络虚拟财产、高空抛物、基因编辑、高铁霸座、个人隐私、离婚冷静期等社会关切,涉及到大量接地气、时代感强的问题,使新时代公民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良好保护,为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要广泛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在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中,既要做 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的作用。
一是要广泛。
开展普法。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法典实施作为全民法治观念养成的重要契机,把民法典的普及作为 XXX“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要立足 XXX 特点实际,深入扎实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农村,要针对早婚早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以及土地确权承包等问题加强普法教育。在县城,要加强高空抛物伤人、地面塌陷伤人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普法工作,切实守护好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在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人格权、侵权责任普法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在企业,要加强物权、合同等方面的普法力度,使各类市场主体更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边境地区,要针对跨境婚姻、非婚同居、边境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加强普法教育。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二是要抓好学习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学院要把民法典列为培训学习课程,加强对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其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民法典纳 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宣传教育中,倡导群众崇德向善、孝敬老人、爱护幼小,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风尚。要强化对政法工作者的业务辅导,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推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组织各级各类媒体精心策划、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加强民法典宣传及解读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制作普法宣传册、宣传专栏、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法律工作者要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宣传解读民事法律政策 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要坚决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 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明年 1 月 1 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我们要把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作为推动XXX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确保民法典在 XXX 得到全面实施、发挥最大效用。。
一是要推进规范立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对标民法典,从“废改立”几个环节发力,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形成立法修法清单;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保障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及时启动清理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撤销、纠正与民法典的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要推进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清楚自身行为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对于社会上出现的违反民法典的行为,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民法典的尊严和权威。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依法严肃处理侵犯 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强发展、保民生。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为 XXX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服务,维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充分尊重和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
三是要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以公正司法保障民事法律秩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法院要做好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保护好各类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各级检察院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和经济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各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切实发挥作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政法系统要切实发挥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有效解决民事纠纷,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执行民法典情况,推动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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