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2020 年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法院以“六清”行动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的担当,夯实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今年 XX月份,全市法院受理的 XX 件 XX 人一审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全部审结,实现“案件清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XX 万元,执行到位 XX 万元,执行到位率 XX%;发出司法建议 XX 份,收到回复 XX 份。
高度重视部署推进。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布署。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挂帅,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县区法院,现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现场解答有关业务疑难问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决做到黑财清底,全面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派驻纪检组对各县区法院“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院长、执行局长及执行局包案责任人对各县区法院的院长、执行局长又进行了集体视频约谈,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业务研判会、提醒谈话会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案件会商研判制度》《督导督办办法》,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市法院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法院“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主要领导挂帅参战、调度协调、统筹推进,分管领导和扫黑办全程跟进、精心指导、抓好落实,指定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定点指导县区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各节点衔接,充分发挥黑恶案件审理四条“绿色通道”作用,提升审判节奏,确保每一起案件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依法提前介入研判,通过 “三长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及时相互通报案件情况,对案件涉嫌罪名的定性、证据的收集固定、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建设性建议,及时提醒侦诉机关做好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及权属查证等工作,把案件涉及的争议问题解决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前,有效防止案件出现反复,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案件依法办理,汇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做好庭审工作,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夯实庭审基础。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简化举证,节约时间,重点调查争议大的事实和证据,防止庭审拖沓冗长,促进庭审实质化。
严格把关依法严惩。始终把黑恶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职能,通过研讨会、调度会,对关键事实、关键证据、案件性质等方面进行反复研判,分析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办案思想和裁判尺度,确保不人为拔高、不降低标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大小,特别是严格把握好非监禁刑的适用,对黑恶势力的主要头目且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主犯,依法严惩;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以及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刑产刑处罚力度,注重审查涉案财产的归属,精准适用财产刑,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精准执行打财断血。制定《开展“六清”行动落实“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对已生效的所有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制作清单,建立执行台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实际效果。优化内部资源,执行工作前移,主动配合刑事审判部门,在判决前及时提出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理意见,确保涉案财产“查得清、控得住、能处置”,充分发挥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功能效应,多项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创新工作举措,提出“五个到位”的工作法,积极实行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沟通、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工作不力或完不成阶段性任务的,适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 不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问责追责。
延伸职能综合治理。着眼“行业清源”,切实把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深入剖析黑恶案件背景、成因、特点和社会影响等,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健全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及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XX 余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案件审理 XX 场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片及公益广告,开展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活动 XX 次;结合普法宣传,持续推进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营造宣传浓厚氛围。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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